因房價問題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約談之后

南通出台10條新政 實行地價房價“雙控”制度

2021年04月23日14:50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通4月23日電(記者王繼亮)4月8日,南通因房價問題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約談。22日,記者從南通市政府獲悉,針對此次約談,南通市專門召開全市房地產工作會議,並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會上,南通副市長陳曉東指出,要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要求,按照全市一盤棋的理念,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城市主體責任,科學精准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會議明確,要堅決落實“一城一策”常態長效機制,建立房地聯動機制,持續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全市域推廣主城區精准化“雙控”做法,完善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持續提升市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如下:

一、實行覆蓋全市域的地價房價精准化“雙控”制度

1. 調整用地出讓方式。總結市區2020年以來實行“雙控”的成功做法,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採取“控房價、控地價”方式供應, 嚴格控制土地溢價率。對居住與商業、辦公等混合類用地,可採取“控房價、競地價”方式。

2. 加強房價備案管理。全面實行商品住房最高備案價及片區指導價制度,抓緊完善以成本為基礎的價格備案指導工作細則,具體由各縣(市、區)制定並報市城市住房與房地產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審核后執行。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銷售許可的項目統一按照調整后的備案規則重新測算核定。

二、建立覆蓋全市域的科學監控體系

3. 建立市場監測平台。構建全市房地產市場監測一體化平台,以住宅用地價格、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二手住宅價格、住宅租賃價格為核心指標,綜合土地、信貸、住房供應等指標,對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實施日常監測。建立房地產市場月度分析、季度評價、年度考核以及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4. 加強住房金融監管。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規模管理,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貸、消費貸、抵押貸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加強住房用地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嚴禁房地產企業使用非自有資金購地,嚴控購地加杠杆行為。

三、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保障體系

5.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努力滿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改造和城市破舊片區更新,著力改善困難群體和原住戶居住條件﹔擴大人才公寓建設規模,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多層次的居住需求。

四、加強對房地產市場預期的合理引導

6. 加強土地市場調控。強化房地聯動,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實行相對集中公告和出讓,對確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進行“計劃單列、快速審批”,做到應保盡保。及時公布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7. 調整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引導作用,按照“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則對現有貸款額度進行調整,引導合理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購房。

8. 強化正面輿論引導。建立健全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加強市場形勢和調控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引導市場預期。堅持正面引導輿論,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引導理性消費,杜絕炒作以及虛假、片面信息誤導消費預期,對發布虛假信息、造謠滋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全面壓實屬地主體責任

9. 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各縣(市)、通州區、海門區要編制本地區“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並報市政府備案。建立房地產調控考核問責機制,把“房價指數調控目標”納入縣(市、區)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不力、土地和商品住房價格波動大、未能實現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10. 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成立房地產調控工作督察組,加大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責編:耿志超、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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