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牌宣傳“客戶死亡獲賠120萬”?保險不能違背人性

2021年05月09日10:15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原標題:舉牌宣傳“客戶死亡獲賠120萬”?保險不能違背人性

  近日,一張“中國人壽宣傳客戶死亡獲賠120萬”的圖片引發熱議。圖片中,幾位穿工服的員工身披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分公司的綠色綬帶,舉著“張某某先生意外身故獲賠120萬元”的宣傳板和保單,在街頭進行宣傳。目前,中國人壽股份重慶市分公司已發布致歉聲明,承認該公司永川支公司存在不當宣傳行為,向客戶家屬和廣大民眾表示歉意。

  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死亡,家人無疑承受著巨大的悲痛。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夠在經濟上作出一定彌補,卻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如此宣傳身故理賠,仿佛把喪事變成“喜事”,觸碰了死者家人和公眾所能接受的人倫底線,喪失了最起碼的同情心和同理心。

  其實,涉事保險公司的行為,還不僅是宣傳不當的問題。根據網傳圖片,保險公司在宣傳板上詳細寫出了被保險人的姓名和理賠金額。《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制度。未經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意,保險公司不得泄露其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2020年2月,銀保監會也曾下發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不得公開宣傳涉及被保險人的理賠具體案例作為營銷噱頭。保險公司的這些行為,明顯違背了保護被保險人隱私和不得公開宣傳理賠具體案例的規定。

  近年來,隨著公眾保險意識的上升,保險公司的業務取得了較好的發展。很多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確實習慣於以了解案例的方式掌握保險的理賠功能。但是,即便是宣傳保險的作用,也可以採取更加謹慎的方式,例如隱去被保險人的姓名、模糊詳細案情,隻需告知公眾保險的理賠標准和原因即可。

  員工身披綬帶、高舉宣傳板,這種“喪事喜辦”的姿態,不僅是保險公司宣傳方式的不得體,還暴露了其缺乏敬畏生命、尊重客戶的意識。似乎在這些保險從業者眼裡,被保險人的生命及其家人的傷痛,只是完成理賠的“指標”。舉著宣傳板招搖過市,無異於在死者家屬的精神傷口上撒鹽,看不到絲毫人性的關照。

  “處世為人做一場,要留名節與綱常。”自古以來,人們對商業活動都提出合乎公序良俗的道德期許。在很大程度上說,保險是與人們的不幸打交道的活動,更要謹慎對待每一起保險案件。要真正發揮保險安撫傷痛的作用,不僅要根據保險條款足額支付保險金,還要嚴格遵守保險業的行業規則和從業倫理,決不能把營銷建立在他人的傷痛之上。

  保險公司在街頭舉牌宣傳理賠案例,初衷是為了營銷,對死者親友而言可謂“侮辱性極強”。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當下,這種街頭營銷究竟有多大效果,是否存在“事倍功半”的問題,答案不言自明。使用這種“游街式”宣傳,隻會給當事人的家屬朋友帶來困擾。這也暴露了一些保險從業者的思維尚未跟上時代,還習慣於以簡單粗暴的手段博取公眾注意。對於這些錯誤做法,不僅保險公司內部要啟動追責和處分機制,監管部門也要積極介入,對違規的保險公司予以處置。

  據媒體梳理,近期類似不當營銷行為並非個例,一些保險公司在發生被保險人死亡事件后,高調舉辦理賠大會、儀式。在保險案件發生以后,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理賠,本就是正常的履行商業義務的方式。過度營銷隻會招致人們的反感,也會降低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保險公司與其高調宣傳理賠個案,不如在服務上下功夫,尤其是進一步落實客戶告知義務,讓每一張保單來得清清白白,讓每一筆理賠都順順利利。(王鐘的)

 

(責編:黃竹岩、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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