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強制學生實習,職校發展需回歸教育本質

2021年05月09日10:16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原標題:再現強制學生實習,職校發展需回歸教育本質

  不去實習拿不到畢業証?據媒體報道,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否則就不給發畢業証。不僅如此,這所全國首批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存在多項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令禁止的問題,甚至涉嫌賺取實習學生的“人頭費”。

  從學生反映的情況來看,學生們實際上成為了相關企業的廉價勞動力和學校以及中介組織的搖錢樹。早八點到晚八點,一天工作12個小時,干著和社會工一樣的活,一樣的工作時長,卻隻能拿到社會工一半的收入,中間的差價哪裡去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工學結合”“產教融合”固然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手段,但是學生們去的實習工廠跟所學習的專業沒有關系,學校雖然派了駐廠老師,但是平時都看不到人,這是哪門子的“工學結合”?隻不過是打著“工學結合”的旗號壓榨學生罷了。

  更何況,這所被曝光的學校還是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連重點技校都存在如此多的問題,更說明這種情況或許不是個例,而是較為普遍的情況。事實上,這幾年強迫學生實習的情況也頻繁被曝光。比如,2016年底,雲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安排200多名學生到福建的工廠實習三個月,過年都不能回家﹔此前還有學校讓學生去鬼屋扮鬼,強制會計專業的學生去工廠流水線實習等等。

  針對職校不規范的實習情況,教育部等出台了不少相關規定。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出台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2019年教育部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都明確規定,要落實對實習方式、時間、地點、專業對口、組織、報酬等相關要求,嚴禁借學生實習與實習單位、勞務中介機構之間進行利益輸送,收取勞務費、中介費,不得強制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相關規定已經非常明確,但是強迫實習的情況仍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學校、實習單位、中介組織中間形成了斬不斷的利益鏈條,所以相關學校才會利欲熏心、鋌而走險﹔另一方面,則與學校與學生之間地位不對等有關,在學校面前,學生處於弱勢地位,投訴救濟渠道又不暢通,學校一句“不實習不發畢業証”就能讓學生乖乖就范。

  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的主管部門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按照規定,職業學校要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而監管部門則需要對學校組織實習的事宜進行嚴格的規范管理。其中,應主動設置投訴電話、公眾號等暢通反映不規范實習的渠道,及時收集相關的投訴舉報信息,進行日常的監管,及時糾正違反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並進行查處。如果監管部門嚴格落實了這些要求,職業學校是否還能任性妄為?

  近年來,國家對職業教育的發展愈發重視,職業教育承載著提高全社會的技術技能水平,助力脫貧致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功能。但職業教育發展離民眾的期待與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仍然有不小的差距。這背后既有歷史欠賬的原因,比如財政投入不足嚴重制約了職業教育的發展,也有文化的原因,比如整個社會彌漫著輕視技能、鄙薄職業教育的觀念,導致職業教育的社會吸引力不強等。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則是一些職業院校在辦學過程中,背離了人才培養初衷,把學生當作了廉價勞動力,當作了搖錢樹。這種強制實習的做法不僅無法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無法提高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反而會進一步降低職業教育的社會形象,進一步影響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呵護職業教育發展,提升職業教育吸引力,不僅要求職業學校堅守育人初心,別走歪門邪道,更要求主管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別總是等到輿情來了,才想著調查處理,如果連強迫實習都治不了,也就別怪群眾不認可職業教育。(李一陵)

 

(責編:黃竹岩、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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