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低成本辭退員工”當知識分享,有失公義

劉婷婷

2021年05月17日14:31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原標題:把“低成本辭退員工”當知識分享,有失公義

最近,一篇由北京恆都律師事務所發布的文章引起輿論關注。據此文介紹,在該律所5月9日舉辦的以“如何低成本做好員工辭退管理”為主題的知識分享會上,恆都勞動法專家、律師王某結合現行法律法規,細致挖掘典型企業勞動爭議案例,幫助企業合法辭退員工。該活動的嘉賓、參會律師和學員紛紛表示,在這場活動中受益匪淺。前述文章在5月12日經轉發后,引發熱議。

平心而論,舉辦這樣的活動並不構成違法。一個企業既要招聘員工,也要辭退員工,作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所和律師,公開分享一些“入口”的知識,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再看主講律師的講解,依據的是現行法律法規,講到員工辭退管理的四個步驟,包括“証據充分、依據充分、符合法規、程序合法”,也建立在法律之上,沒有看到攛掇他人違法勸退員工等行為。但是,這樣的知識分享仍讓人如鯁在喉。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合同的解除,有著非常嚴格的限制條件,一般來說,企業正常辭退員工,必須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甚至是賠償金。立法的設計,既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后續生活,也是為了防止企業隨意辭退員工。所謂的“低成本”意味著,勞動者在被企業辭退時,可能得到的利益將被壓低,而沒有后顧之憂的企業,面對勞動者時腰板將更硬。這種人為干預,導致“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狀況,顯然不是立法者所願意見到的局面,也不是市場經濟的健康狀態。

誠然,按照《律師法》等法規要求,律師有“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職責,但不要忘了,律師還有“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盡職盡責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義務。作為律師,公開宣揚“低成本”辭退員工,利用專業知識為企業站台,既與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法精神背道而馳,也與保護社會弱勢群體的朴素正義觀漸行漸遠。

老實講,這樣的知識分享不合時宜,在台下的聽眾,恐怕也沒必要“如獲至寶”。“該活動嘉賓、參會律師和學員紛紛表示,在這場活動中受益匪淺”,由此來看,很大概率上,他們分享到的這些知識,將來是要運用到現實中、作用到勞動者身上去的。作為企業,固然要降低人力成本,可鑽著法律的空子,連員工被辭退的最后權益空間,也要壓榨到底,失去了人本關懷的溫情,又怎麼能走得長遠,做得更大呢?

做律師是個良心活。一場有失公義的知識分享會,暴露了主辦方的立場追求,也折射出一些企業的急功近利。光是撤下文章還不夠,恐怕還需要更深入的反思,回到法治與人本的位置來。(劉婷婷)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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