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每年將安排不低於2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退役軍人創業

2021年06月11日17:12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常州6月11日電 (馬燾燾)近日,常州高新區出台《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扶持獎補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每年將有不低於200萬的財政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培育優質的退役軍人創業項目,實現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再升級。

《辦法》規定,在新北區注冊納稅、辦理統計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企業(機構),主要包括:退役軍人企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引進退役軍人創業項目的創業載體、創業基地。其中,開業補貼、租金補貼、地方貢獻獎勵的扶持對象須為退役軍人企業,即退役軍人為企業營業執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含變更),且為企業實際控制人。

對於自文件發布之日后新注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在自辦實體名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且參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合格后,給予8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租金補貼方面,對於入駐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載體等場所生產經營的企業,且面積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年度開票銷售達200萬元,法定代表人在自辦實體名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按照“先繳后補”的方式,給予企業租金補貼2萬元/年。

同時,企業吸納自文件發布之日后退役的新北籍退役軍人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依法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每吸納1人就業給予企業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辦法》對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也設立了獎補,對於年度入庫稅收達500萬元-10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年、10萬元/年、15萬元/年的貢獻獎勵。企業在達到相應規模標准后,可在政策享受期內的任一年度提出獎勵申請。

對於創業基地、創業載體,引進5個(含5個)以上退役軍人創業項目(退役軍人須為營業執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不含變更,且為企業實際控制人),每個項目實際使用面積不低於100平方米,年度開票銷售達100萬元以上,給予該創業基地、創業載體10萬元的一次性項目招引獎勵。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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