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蘇頻道>>社會

南京:禁止向未成年銷售的電子煙 ,為何孩子能買到?

2021年07月11日08:05 | 來源:荔枝新聞
小字號
原標題:禁止向未成年銷售的電子煙 為何孩子能買到?|解憂幫

眼下正值暑假,孩子們出去玩耍的時間多了,而有家長反映,現在很多超市都有電子煙銷售,孩子們很容易就買到了,情況是否屬實?

暑期到了,南京市民王女士給孩子報了一個游泳班,在游泳的時候,兒子身上突然掉下來一支電子煙,這讓王女士非常吃驚。“從他口袋裡掉出來一個細細長長的東西,當時我問他是什麼,他跟我說是U盤,然后我覺得不太像,所以我就用百度搜索了一下,發現是一個叫鉑德的電子煙。”

王女士的孩子正在讀初中,屬於未成年人,按道理是買不到電子煙的,那這電子煙究竟從何而來呢?仔細追問之下,孩子才說,附近超市裡就有賣的,班裡很多同學都買過。

王女士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但因為孩子們當初購買電子煙時使用的是現金,也沒有留下發票,事后追責難度很大。但作為未成年人輕而易舉就能買到電子煙,這種現象還是讓她非常焦慮。

“作為一名家長,我是希望相關部門或者是政府部門,來約束和監管電子煙的市場,盡量不要讓孩子觸碰到這個危害的東西。”

根據王女士提供的線索,記者在南京市全民健身中心周邊進行了探訪,發現大大小小的超市確實都有電子煙在銷售,而且基本上都擺放在收銀台等醒目的位置。

南京某超市負責人:“今年過了年開始銷售電子煙的,因為老是有人過來問,一開始就順帶賣一點,這個跟香煙銷量肯定沒法比,就是偶爾有人買,但是也不是很多。”

雖然銷量有好有差,但是根據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不過,超市方也承認,現在孩子身高普遍比較高,初高中學生有的看起來和成年人區別並不大,如果遇到了,能賣還是不能賣,確實難以把握。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老村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女士孩子的遭遇可能不是個案,但是超市方有時難以辨別未成年人也是客觀存在的,他們也在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電子煙的銷售做出更嚴格的要求,尤其是警示標語,必須放在醒目的位置,太小或者沒有,都要整改。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老村分局副局長唐嫣表示 :“所有的電子煙上面,它應該是有守護者計劃,未成年人嚴禁使用,這是包裝明確要求要有的,但是他們作為經銷商,應該也有自己的警示用語。不過目前是缺乏的。希望他可以規范起來,貼一個未成年人不准售賣。”

執法人員同時要求超市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否則將聯合煙草專賣局等部門給予處罰。根據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向未成年人違規銷售電子煙,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証,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南京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家長有確鑿証據,可以向他們進行舉報。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錢進 編輯/梁瑄)

(責編:張妍、吳紀攀)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