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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賈汪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成員私車公養被中紀委通報

2021年09月29日20:58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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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1年中秋、國慶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通報10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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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永剛違規決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8年6月,時任新榮區民政局負責人王永剛,未經集體研究,未按規定組織招標,擅自將部分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維修工程承包給孫某、張某。2018年至2020年,王永剛借中秋節、春節等過節之機,先后5次違規收受孫某贈送的價值共計4500元的禮品,先后2次違規接受張某組織的宴請。2021年4月,王永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山西省紀委監委)

  2.天津華士林商貿有限公司原副經理(主持工作)海濱等人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8年5月22日至28日,海濱帶領該公司策劃部部長邢祥璐、會計孫瑜珠等一行4人前往武漢、長沙考察當地夜市經濟。其間,經海濱決定,前往黃鶴樓、武漢大學、湖南衡山、橘子洲頭、岳麓書院等景點游玩,產生的租車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共計1589.11元在華士林公司報銷。2018年,市有關部門擬組織包括華士林公司在內的企業前往台北參加展會,華士林公司計劃派邢祥璐、孫瑜珠二人前往並購買了機票。后參展活動取消,海濱仍違規決定讓邢祥璐、孫瑜珠二人以公務出差為名於2018年7月13日至22日前往台北游玩,並批准將二人往返台北的機票費用4912元在華士林公司報銷。2021年4月,海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邢祥璐、孫瑜珠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規報銷的相關費用已退賠。(天津市紀委監委)

  3.湖南省汝城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總農藝師張世平等4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問題。2020年6月,汝城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總農藝師張世平,副科級干部袁亞英,種植業管理股股長曹耀春,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袁戰鋒,在負責該縣有機肥代替化肥項目試點工作期間,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吃請。2020年10月,張世平、袁亞英2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曹耀春、袁戰鋒2人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收繳違規用餐費用。(湖南省紀委監委)

  4.青海省農牧區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違規設立“小金庫”用於公務接待、公款送禮問題。2014年10月至2020年11月,省農牧區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通過虛列開支的方式,套取資金9.25萬元,設立“小金庫”,用於公務接待、送禮、個人開支等。該站原站長王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8月,王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該站原調研員任梅(現任省農業農村廳二級調研員)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青海省紀委監委)

  5.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成員彭獻金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4月,彭獻金由區交投公司調任區金融辦工作,違規將區交投公司公務加油卡帶走,截至2020年5月彭獻金使用該卡給私家車加油5596.17元。2021年5月,彭獻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監委)

  6.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環衛保潔隊副隊長錢學鋒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2018年7月,錢學鋒為其女兒舉辦升學宴,違規收受31名同事及管理對象所送禮金9800元。2021年3月,錢學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7.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大唐街道黎明社區文書金仲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20年,金仲葉在擔任大唐街道黎明社區文書期間,違規收受黎明社區景觀提升改造工程承包人金某本等人所送軟中華香煙2條,價值人民幣1300元。2021年7月,金仲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浙江省紀委監委)

  8.雲南省大理州劍川縣甸南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羅炳花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羅炳花在無政策依據的情況下,違規以兌現規章制度費用、衛生監督協管站下鄉宣傳督導巡查補助、節假日值班補助、加班補助、誤餐補助等名義給甸南鎮衛生院在編人員發放津貼補貼共計26.18895萬元,羅炳花從中領取2.092萬元。2021年8月,羅炳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案資金予以收繳。(雲南省紀委監委)

  9.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財政局黨組成員、民生工程辦公室主任楊浩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楊浩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多次駕駛烈山區會計核算中心公務用車,用於個人上下班。2021年1月,楊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安徽省紀委監委)

  10.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草灘鎮中心小學原校長王建強、原總務主任李銀山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王建強、李銀山虛報班級數套取班主任津貼8000元,挪用學生營養餐費10799元,全部用於違規發放教師津補貼、支付招待費。此外,王建強、李銀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2月,王建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校長職務﹔李銀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甘肅省紀委監委)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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