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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六起“沙霸”“礦霸”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03日07: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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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公開通報六起“沙霸”“礦霸”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 人民日報 》2021年11月03日 第 04 版 版面截圖

原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六起“沙霸”“礦霸”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本報北京11月2日電 (記者張洋)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6起“沙霸”“礦霸”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江西省九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廳級干部古小平等人為朱志模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4年至2019年,以瑞昌市碼頭鎮朱湖村黨支部原書記朱志模等人為首的涉黑組織,長期把持基層組織,盤踞朱湖村附近長江水域瘋狂採砂,並通過成立巡邏隊驅趕外來採砂船、強迫交易等方式,非法控制周邊採砂行業,僅依托其中一個砂石經營站4年時間就非法獲利2000余萬元,嚴重破壞長江流域生態環境。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擔任瑞昌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收受賄賂,默許縱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採砂,在朱志模的採砂船和設備被有關部門扣押后協調退還,並為其說情抹案、站台撐腰,幫助承攬工程項目。瑞昌市採砂管理局原局長張緒平等人收受賄賂,明知朱志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仍在採砂許可証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多次通風報信、助其逃避查處。古小平、張緒平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原副旗長、公安局原局長賈淨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及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問題。1998年至2018年,賈淨博利用公安人員的特殊身份、職權和影響力,直接組織、領導涉黑組織,實施尋舋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涉案金額10余億元﹔特別是在擔任副旗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員及民警為其壟斷經營砂石礦場提供幫助,並通過串通投標、強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該旗全部4家砂石礦場,惡意哄抬價格,僅半年就非法獲利600余萬元。2014年至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原副廳長吳鐵城在擔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收受賈淨博賄賂,為其提拔擔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長職務提供幫助。賈淨博、吳鐵城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原副書記、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原書記楊道群等人為楊鵬程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0年至2019年,以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鵬程為首的涉黑組織,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長期把持基層組織,非法控制附近礦區礦石剝離和運輸業務。2003年以來,楊道群與楊鵬程相互勾結、達成默契,一方面楊鵬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礙礦山正常經營,再配合楊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鞏固、提高楊道群在金鼎鋅業公司的威信和話語權﹔另一方面楊道群索要、收受賄賂,將公司的礦山剝離、礦石運輸等盈利業務交給楊鵬程,幫助涉黑組織短期內積累巨額財富、持續發展壯大。蘭坪縣原縣長李永平等人收受賄賂,為楊鵬程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提供幫助。楊道群、李永平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楊道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李永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縣水利局在河道採砂監管中嚴重失職失責及部分公職人員充當張一平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2009年至2018年,以張一平為首的涉黑組織以敲詐威脅、強行吞並等方式,長期非法壟斷仙居縣永安溪砂石開採,盜採濫挖,導致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暢,採砂遺留深坑形成暗流漩渦,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16年至2018年,仙居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原負責人趙中海,收受賄賂,在砂場經營、逃避處罰等方面為張一平提供幫助。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吳中強,接受吃請、收受財物,明知張一平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為其出謀劃策、說情抹案,2011年在張一平緩刑期間又涉嫌犯罪時幫助其逃脫法律制裁。縣水利局監管職責長期缺位,對非法採砂行為有案不查、壓案不處、嚴重失管,致使轄區內非法採砂活動極其猖獗,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志海還濫用職權、收受砂場干股分紅。趙中海、吳中強、王志海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趙中海(后調至國有企業工作)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解除勞動合同,吳中強、王志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3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龐學強等人為鄭琦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13年至2019年,以鄭琦為首的涉黑組織以疏浚航道為名,非法抽挖海砂獲利9億余元,嚴重破壞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同時長期佔用漁業碼頭、驅趕漁民漁船,造成多次群體性事件,2016年、2018年兩次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並被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曝光。2016年至2019年,龐學強在擔任合浦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明知鄭琦長期存在非法行為且引發強烈民憤,不僅不組織深挖徹查,反而在案件處理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后仍與鄭琦沆瀣一氣,多次接受宴請並收受賄賂,縱容其非法活動。合浦縣山口鎮黨委原書記廖錫武,收受賄賂,幫助鄭琦打壓競爭對手﹔在上級開展檢查時向其透露行程,幫助逃避檢查,甚至將該鎮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報告交鄭琦審閱后才上報。龐學強、廖錫武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符衛國等人為管建軍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05年至2020年,以管建軍為首的涉黑組織,通過非法採礦、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大肆聚斂錢財,非法獲利近9億元。其中,2014年通過串通投標方式,中標鎮江市某廢棄礦山整治工程后,長期非法盜採該項目區域內灰岩礦石,破壞礦產資源價值8億余元。符衛國在擔任丹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和副市長期間,明知管建軍為涉黑涉惡人員,仍收受賄賂,幫助其承攬土石方業務並違規提前退還資源保証金。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地質和礦產管理處原負責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為管建軍在廢棄礦山整治工程驗收方面提供關照,明知其非法採礦,仍縱容其違法活動。丹陽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周東明在擔任丹陽市委常委、丹北鎮黨委書記期間,明知管建軍涉黑涉惡,仍提名、推薦其擔任丹陽市政協委員。符衛國、倪俊、周東明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上述通報案例中,一些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本應是群眾利益的維護者、國家資源的看護者、綠水青山的守護者,卻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背棄職責使命,陷入“沙霸”“礦霸”編織的“傘網圈”,或與其勾肩搭背、主動站台撐腰,或在權証辦理、項目承攬、逃避查處等方面提供支持幫助,或對其長期明目張膽瘋狂開採等行為默許縱容,更有甚者直接淪為“沙霸”“礦霸”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在“保護傘”的庇護下,這些“沙霸”“礦霸”肆無忌憚侵佔國家資源,甚至將“黑手”伸向長江等重要河道,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向“沙霸”“礦霸”背后腐敗和“保護傘”亮劍,堅決查處、從嚴追責。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對照查擺問題,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讓“沙霸”“礦霸”等黑惡勢力無“傘”可遮、無處可藏。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出,懲治“沙霸”“礦霸”等黑惡勢力背后腐敗和“保護傘”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承擔的一項重要任務,事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事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要從政治上深刻領會其重要意義,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始終保持嚴的主基調,運用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有效經驗做法,把嚴懲“沙霸”“礦霸”等黑惡勢力背后腐敗和“保護傘”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重要內容,作為常態化“打傘破網”的工作重點,持續深入推進。要加強與自然資源、水利、生態環境、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和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嚴懲與“沙霸”“礦霸”等存在利益勾結,為其站台撐腰、提供庇護的“保護傘”及不擔當不作為、監管不力等問題。要監督保障自然資源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壓實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對工作推動不力的嚴肅問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突出抓好以案促改,貫徹“三不”一體推進方針方略,把正風肅紀反腐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進治理、推動發展貫通起來,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要積極推動有關部門修復被破壞的自然生態,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還人民群眾綠水青山、金山銀山。要推動監督下沉、監督落地,防止黑惡勢力把持基層組織,筑牢黨的執政基礎,涵養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要把監督體系與治理體系對接起來,推動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治理水平,從源頭上遏制行業亂象,嚴防亂生惡、惡變黑,以強監督促強監管,為建設美麗中國、平安中國,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堅強保障。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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