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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他人騙取減刑8個月 淮安洪澤區一法官被開除黨籍

2021年11月04日22:16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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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11月4日電 (馬曉波)據淮安市洪澤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洪澤區委批准,洪澤區紀委監委對洪澤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二級法官朱金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金平違反工作紀律,在負責執行罪犯王某財產刑案件過程中,接受王某親屬請托,徇私舞弊,擅自將王某已被追繳的贓款再次沖抵財產刑執行款,並違規出具王某財產刑執行完畢的結案通知書,幫助王某騙取減刑8個月,涉嫌徇私舞弊罪。

朱金平作為司法工作人員,接受他人請托,未能正確履職,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徇私舞弊犯罪,且在政法專項教育整頓查糾整改環節中未能自查自糾,嚴重損害司法公正,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朱金平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朱金平簡歷:

朱金平,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蘇淮安人,大學學歷,1988年12月參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12月至2010年12月,歷任淮安市洪澤縣人民法院執行庭書記員、經濟審判員助審員,高澗法庭副庭長、三河法庭副庭長、執行庭副庭長,朱壩法庭副庭長、東雙溝法庭副庭長、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洪澤縣人民法院東雙溝法庭庭長﹔2010年12月任洪澤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2015年2月任洪澤區(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2018年10月任洪澤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三級法官﹔2020年10月任洪澤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審判員、二級法官。

(責編:孟二波、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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