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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承諾退票卻拖延,大麥網豈能店大欺客

熊志
2021年12月01日16:28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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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財評:承諾退票卻拖延,大麥網豈能店大欺客

大麥官博稱“疫情原因可全額退票”,用戶真退款時卻被“拒”?

近日,有網友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表示,自己2020年1月購買了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后來因為疫情推遲。快兩年了,演唱會依然遙遙無期,這位網友便在2021年9月提出退款申請,但多次溝通,大麥網始終推諉責任不退款。無奈之下,隻能訴諸網絡,通過投訴曝光的方式維權。

疫情因素屬於不可抗力,大麥網也作出了退票承諾,消費者申請退票,解除合同,訴求合理正當,大麥網豈能推諉拖延,說一套做一套?

事實上,這早已不是大麥網第一次因為退票難而被曝光。在網絡投訴平台上,消費者因此而展開的維權投訴,屢見不鮮。比如就在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有消費者因公司防疫要求退票被大麥網拒絕,理由是隻有身體原因,比如住院,還有健康碼紅黃碼才能申請。此前也有報道稱,演唱會下架,大麥網卻逾期一個月都沒有給消費者退款。

演唱會、賽事等線下文娛活動不同於普通商品,時效性比較強。從平台的角度看,如果消費者臨近演出時退票,會給平台造成一定的損失,平台基於市場風險,設定退票門檻,完全可以理解。但這不意味著平台的退票機制,可以將疫情等不可抗力免除在外。像此次風波中,消費者並不是因為私人原因退票。平台既然無法保障演唱會順利舉行,那就沒有任何理由拖延,守著那點蠅頭小利不放。而且,在承諾疫情可退票的前提下,拖延退款還涉嫌虛假宣傳。

說好的退錢,結果卻百般拖延,無形之中就將損失全部轉稼給了消費者。這種風險轉移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合同法》明確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平台拒不退款就等於明確違約。

其實,消費者在演出開始前申請退票,就算是因為私人原因而非疫情等不可抗力,平台拒絕退款的選擇,同樣未必完全站得住腳。

首先,平台以“一旦售出、概不退票”的格式條款,減輕自身的責任,加重消費者義務,本身就不合情理。其次,像火車票、機票等,都是按照退票時間來折算退票金額,大麥網這樣的票務平台,有什麼理由拿到錢就一概拒絕吐出來?

黑貓投訴平台數據顯示,娛樂票務領域10月投訴量漲幅達到53.69%,投訴原因多數涉及退票問題。網絡上關於退票難的投訴如此繁多,正是因為平台的退票機制不合理,店大欺客,將風險過多地轉移到消費者頭上,導致了買票容易退票難的局面。這些維權案例說明,圍繞退票退款問題,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責天平出現了失衡。

面對這種局面,消費者要勇於維權﹔而對於平台的治理,也應該提升力度。比如,消費者協會等機構是否可以及時介入,為消費者撐腰?另外,行業監管執法機構,對於平台涉嫌虛假宣傳、霸王條款、拒不退款等違法違規行為,也要拿出更嚴的治理處罰措施。

因為疫情的因素,各類已經預售門票的演出、賽事的延期甚至取消,未來難免繼續出現。在這種前提下,監管機構更需督促相關票務銷售平台完善退票規則。同時,加強對票務平台的監督整頓和治理,疏通維權通道,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也得提醒那些票務平台,演出賽事無法如期舉行,就該爽快地退票退款。拖延推諉,找各種理由拒不退錢,涉嫌違法不說,更是自砸招牌、自毀口碑。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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