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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決定逮捕

2022年06月20日15:19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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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6月20日電 (蕭瀟)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敬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5月31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敬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政績觀偏差,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敬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張敬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蘇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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