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蘇頻道

立法保障,江蘇率先出台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地方法規

2022年07月31日07:47 | 來源:新華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立法保障,促進哲學社科繁榮發展

7月29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促進條例》,這是全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首部綜合性地方性法規,也是由省人大常委會自主起草的創制性地方性法規。這部將於今年9月施行的條例,以一系列針對性條款為江蘇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放在首位

中共中央2017年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加強相關領域立法,保障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志紅表示,站在新起點,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江蘇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面臨一些迫切需要在法制框架內加以解決的問題。為此,省人大常委會將《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促進條例》列為今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項目。

“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既是我們立法的指導思想,也是條例首先應當明確的內容。”陳志紅介紹,條例在總則部分確立了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指導思想,明確規定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作出江蘇貢獻,為江蘇現代化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設定權利義務,明確使命責任

條例通過設定權利義務強化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主體力量,明確了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社會科學院、機關政策研究機構,社科學術社團以及其他從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機構功能、定位和主要職責,確立了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主體地位、權利義務、使命責任和權利保障。

為推動相關研究創新發展,立法緊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內涵規范促進內容。陳志紅介紹,條例規定了學術研究與學科建設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學術體系建設重點﹔圍繞應用研究與成果轉化的促進規定了總體要求,明確了應用研究的重點方向——為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供服務。條例還就構建供需對接機制,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加強科學規劃和分類指導,推動成果轉化應用作出規定。

記者注意到,圍繞相關成果的傳播普及特別是“走出去”,條例既要求推進話語體系建設,支持開展對外話語體系研究,鼓勵依法開展學術交流,推動新型智庫加強對外交流、傳播中國聲音,也要求加強社會科學普及能力建設,注重社會科學普及方式創新,推進社會科學普及事業。

圍繞有效促進創新構建制度和載體

“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是此次立法的重要核心內容。圍繞這一核心,條例從人才保障、資金支持、制度推進三方面構建了一系列力度大、針對性強的制度和載體。

在加強人才保障上,條例列入一系列具體制度,如健全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干培訓研修制度﹔提高各類人才計劃中哲學社會科學人才比重﹔明確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工程應當安排一定比例名額用於支持青年人才發展,實施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在科研項目、表彰激勵、成果出版等方面給予傾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推進研究人員薪酬制度改革,給予哲學社會科學優秀人才相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推進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專業技術一級崗位設置試點工作﹔拓展新型智庫研究人員職稱晉升通道等。

圍繞加強資金支持,條例明確要求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資金投入機制,地方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明確財政性哲學社會科學資金主要用於九類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事項。條例要求設立省社會科學基金,用於資助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並鼓勵各設區市設立社科基金,還鼓勵組織和個人依法捐贈財產、設立基金資助哲學社會科學事業。根據相關條款,我省還將探索實施科研項目資金包干制試點,賦予項目承擔人員更大經費支配權。

條例要求構建一系列推進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制度和載體。如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推動研究成果轉化和應用﹔搭建研究成果轉化平台,暢通政策建議報送渠道,建立咨詢意見回應反饋機制﹔加強對新型智庫建設的科學規劃和分類指導,形成新型智庫建設體系﹔建立公眾人文社會科學素質評估體系,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交流展示場所建設﹔要求建設哲學社會科學管理服務信息化平台,完善專家庫、項目庫、成果庫等專題數據庫,加強哲學社會科學數字化建設﹔建立健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制度,加大對基礎研究成果和重大原創成果的獎勵力度。

條例還就建立完善科研監督管理體系制度,促進哲學社會科學事業健康發展作出系列規定。要求加強學術評價制度建設,完善評價標准和指標體系,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

(責編:周夢嬌、張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