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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通報:整改不力 常州市生活垃圾處置存在短板

2023年04月10日16:00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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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4月10日電 日前,江蘇省第二輪第二批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全面啟動。督察組查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虛假整改等問題。其中,常州市首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明確“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燒”,但督察發現,2022年全市實際焚燒量186萬噸,約佔垃圾產生量的89%,垃圾填埋、傾倒問題仍然突出。

目前常州市共有9座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其中3座分別為夾山(在用,填埋能力1100噸/日)、沈瀆、溧陽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另外6座為共計5400噸/日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焚燒廠。2022年常州市共產生生活垃圾208.77萬噸,實際焚燒處理186萬噸,全量焚燒存在較大缺口。今年以來,夾山填埋場每天至少有100多噸生活垃圾進行填埋處理。督察也發現,常州市生活垃圾存在被填埋和非法傾倒的現象。

天寧區延陵干燥設備有限公司東側傾倒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常州天寧區延陵干燥設備有限公司東側傾倒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通報顯示,當前,常州在生活垃圾處理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首輪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制訂和執行相關文件不嚴不實﹔非法填埋、傾倒垃圾問題突出。2019年,根據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常州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2020年底前金壇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成投運,基本實現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燒”。實際上金壇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直到2022年7月30日才開始並網運行,常州市2022年仍有22.77萬噸的生活垃圾未焚燒處理,交辦問題沒有按序時完成整改。

督察發現,2022年常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常州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規定“以零填埋為目標,到2025年,原生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與2018年12月30日開始實施的《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不符,對生活垃圾全量焚燒“放鬆要求”。《金壇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及飛灰庫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常州市金壇區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修編(2017-2030年)》均要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后,以焚燒金壇區生活垃圾為主,並每天焚燒處理200噸沈瀆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的陳垃圾,為滿足填埋焚燒廠28年服務期限產生的飛灰騰庫容。實際上因為常州市區生活垃圾焚燒能力不足,擠佔了該廠處理陳垃圾的能力,導致無法按計劃騰出飛灰庫容。

常州經開區橫林鎮南方村新橋頭垃圾填埋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常州經開區橫林鎮南方村新橋頭垃圾填埋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常州經開區橫林鎮南方村新橋頭的30多畝魚塘被非法填埋垃圾,該填埋點群眾曾多次舉報,地方政府也實施過開挖,2022年6月再次被投訴,但地方未進一步調查處置。督察發現,魚塘內仍填埋有大量生活垃圾,經現場開挖,垃圾積水呈黑色,散發明顯臭味,水體化學需氧量、總磷濃度分別為470毫克/升、2.9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類標准22.5倍、13.95倍。該填埋點緊臨太湖主要入湖河道直湖港的支浜黃橋港,環境風險隱患較大。  

鐘樓區鄒區鎮泰村垃圾傾倒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常州鐘樓區鄒區鎮泰村垃圾傾倒點。圖片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常州市鐘樓區鄒區鎮泰村垃圾非法填埋是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該填埋點佔地5萬多平方米,填埋垃圾總量超過12萬噸,鐘樓區鄒區鎮政府原定於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垃圾傾倒點旁坑塘積水呈深褐色,化學需氧量229毫克/升,超過地表水Ⅲ類標准10.45倍,威脅周邊農田安全。常州市天寧區延陵干燥設備有限公司東側馬路邊非法傾倒垃圾,垃圾帶長100余米,以建筑垃圾為主夾雜著部分生活垃圾,環境風險隱患大。  

督察組指出,常州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部分地方黨委、政府對無廢城市建設重視不夠,對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力,生活垃圾處置工作不嚴不實,垃圾非法填埋、隨意傾倒現象嚴重。

4月10日,常州市召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對曝光問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明確職責分工和序時節點,做到第一時間現場督察推進、第一時間制定立行立改措施。同時,要舉一反三,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形式主義等突出問題,認真謀劃下一步工作。

(責編:黃竹岩、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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