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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臨近 江蘇發文:餐飲、住宿和旅游服務經營者禁止哄抬價格

2023年04月17日17:14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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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4月17日電 “五一”臨近,賓館住宿、飯店餐飲、交通運輸等旅游消費需求日益增加。為進一步規范相關服務行業價格行為,江蘇省市場監管局17日發布關於規范餐飲、住宿和旅游服務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提醒經營者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告誡書指出,相關經營者要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告誡書明確禁止哄抬價格。相關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不得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務,變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

在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方面,告誡書指出,相關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服務流程、服務規范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此外,告誡書明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推動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並公開曝光。消費者若發現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責編:張瀚天、龔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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