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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江蘇徐州12家藥店及醫療機構被曝光

2023年04月19日15:20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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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4月19日電 近日,江蘇省徐州市公布一批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件,主要涉及串換藥品、無處方銷售處方藥、違反診療規范超量開藥、過量過度配藥等違規行為。沛縣同泰藥店有限公司、邳州市婦幼保健院、新沂市三槐堂藥房有限公司、豐縣孫樓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被點名。

具體如下:

一、沛縣同泰藥店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沛縣醫療保障和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的聯合檢查中發現沛縣同泰藥店有限公司存在串換藥品、執業藥師不在崗、無處方銷售處方藥、未在明顯位置張貼“C級藥店”標識違規行為。

依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C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5.5分﹔違約費用2163.3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648.99元。

二、徐州宏慈藥品零售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沛縣醫療保障和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的聯合檢查中發現徐州宏慈藥品零售有限公司存在串換藥品、執業藥師不在崗、未在明顯位置張貼“B級藥店”標識違規行為。

依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B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6.5分﹔違約費用643.5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193.05元。

三、徐州漢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十八藥店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2月,睢寧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徐州漢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十八藥店存在無處方銷售處方藥、進銷存不一致的違約行為。

依據《睢寧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C級)相關規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違約費用13416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4024.8元﹔責令立即改正。

四、徐州漢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七十一藥店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睢寧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徐州漢邦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七十一藥店存在無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約行為。

依據2022年《睢寧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C級)相關規定,作出如下處理: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違約費用6669.15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2000.75元﹔責令立即改正。

五、邳州養心堂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邳州市醫保基金監督檢查組對邳州養心堂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了專項檢查,經查實,邳州養心堂中醫門診部有限公司“違反診療規范超量開藥”行為。

根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未定級)相關規定,對該醫療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違約費用1510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4530元。

六、邳州市婦幼保健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結合省醫療保障局交辦舉報線索,徐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組對邳州市婦幼保健院進行了專項檢查,經查實,邳州市婦幼保健院存在違反醫保三個目錄收費標准有關規定收費行為。

根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二級)相關規定,對該醫療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違約費用27534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8260.20元。

七、新沂市三槐堂藥房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7月,新沂市醫療保障部門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新沂市三槐堂藥房有限公司存在為不符合規定的醫保外配處方和提供過量、過度配藥服務的違規行為。

依據《新沂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C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1.5分﹔違約費用4403.0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1320.90元。

八、新沂市感康藥店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7月,新沂市醫療保障部門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新沂市感康藥店有限公司存在擅自拆除視頻監控設備未上報備案的違規行為。

依據《新沂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C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違約費用4861.0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1458.30元。

九、豐縣百濟堂中醫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3月23日,豐縣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豐縣百濟堂中醫醫院化驗室存在超標准收費問題。

根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一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醫療機構作如下處理: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違約費用8515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25545元。

十、豐縣孫樓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根據挖掘系統結算疑點線索,豐縣孫樓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2022年5月-2022年6月期間存在違反醫保三個目錄收費標准有關規定的違約行為。

根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2022年度(一級)相關規定。對該定點醫療機構作如下處理:違約醫療費用3469.8元予以追回﹔相關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十一、徐州醫加醫康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康利藥店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2月,徐州市醫療保障部門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徐州醫加醫康寶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康利藥店存在處方不規范、未宣傳打擊欺詐騙保的違規行為。

依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B級藥店)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違約費用1428.10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428.43元﹔約談單位負責人。

十二、徐州市銅山陳雷中醫門診部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2年12月,徐州市醫療保障部門在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徐州銅山陳雷中醫門診部存在用藥與診斷不符、冒名就診的違規行為。

依據《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一級醫院)相關規定,對該定點機構處理如下: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違約費用10444.22元予以追回﹔處違約金3133.27元。

(責編:周夢嬌、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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