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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主犯被執行死刑

2023年05月07日12:15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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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5月7日電 據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5月7日通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主犯洪嶠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此前,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洪嶠與被害人李某月(女,歿年21歲)系戀人關系,后二人發生矛盾,洪嶠產生殺害李某月之意,並邀約被告人張晨光、曹澤青多次商議殺害李某月的計劃。2020年7月6日,洪嶠等三人在江蘇省南京市選定雲南省勐海縣普洱茶公園為作案地點,由洪嶠誘騙李某月前往勐海縣,同時提供資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嶠帶領張晨光、曹澤青多次演練殺人方法並交待作案細節和定時匯報等要求。9日上午,張晨光、曹澤青到達勐海縣。當晚,李某月被誘騙至作案地點,曹澤青、張晨光將李某月殺害並掩埋。

2022年6月27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洪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洪嶠上訴后,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洪嶠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責編:周夢嬌、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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