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宜興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朱旭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民網南京5月11日電 據無錫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宜興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朱旭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旭峰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禮品﹔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縱容、默許配偶利用其本人職權及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財經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朱旭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旭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朱旭峰簡歷
朱旭峰,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江蘇宜興人,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起,歷任宜興縣(市)農科所技術干部,宜興市農業局企管科副科長、科長﹔1994年3月,任宜興市芳橋鎮黨委委員、副鎮長﹔1997年10月,任宜興市芳橋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1998年10月,任宜興市屺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1年10月,任宜興市屺亭鎮黨委書記﹔2005年6月,任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宜興市屺亭鎮黨委書記﹔2006年6月,任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宜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宜興市屺亭鎮(街道)黨(工)委書記﹔2006年12月,任宜興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宜興市屺亭街道黨工委書記﹔2011年2月,任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宜興市新街街道黨工委書記﹔2011年6月,任宜興市委常委,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宜興市新街街道黨工委書記﹔2019年2月,任宜興市委常委,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21年4月,任宜興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候選人﹔2022年1月,任宜興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22年12月,免去宜興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職務,辭去宜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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