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發布一批人事任免 查劍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人民網南京5月26日電 26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一批任免名單,涉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等。
具體通報如下: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人員名單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查劍同志為南通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如海同志為南通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主任﹔
免去朱桂華同志南通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人員名單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蔡長春同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艷青同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高鴻同志為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吳亞峰同志為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任智峰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徐曄樺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印宏暉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朱丕月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楊春華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季鑫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陳芸芸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陳南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陳海燕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宗小娟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張麗華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姜靜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倪雪鬆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黃永兵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黃亮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葛杰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蔡娟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魏正豪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免去杜開林同志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周冬林同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陳新建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命錢國泉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陸曉妹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陳艷紅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任留存同志為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吳曉棟同志為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湯曉慰同志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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