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快速反應處置 江蘇省為高速公路消防救援提供法治支撐

7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江蘇省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條例》。此次立法基於我省迫切需要通過地方性法規提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能力的現實,為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24小時駐勤備戰提供法治支撐。
我省高速公路路網密度和車輛飽和度均處於全國前列,事故風險大,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特大越江橋梁和特長水下隧道發生事故后,處置難度高、社會影響大。近5年來,全省消防救援隊伍接報高速公路相關警情1.5萬起、搶救疏散被困人員2900余人。
省消防救援總隊與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合力組建全國首支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明確江蘇交控負責隊站建設和保障,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日常管理和調度指揮。2022年1月起,13個試點消防站全部投入執勤,目前已累計出動2000余次,搶救被困人員300余人,挽回財產損失近4.6億元,開展車輛安全巡檢近14萬輛次。
條例重點規范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區以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滅火與應急救援。為建立健全快速反應處置機制,相關條款完善了應急響應、組織指揮、聯勤聯動等現場救援機制,要求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依法提供相應保障措施,消防救援、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應加強救援救治聯動。規定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以及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高速公路滅火與應急救援工作時,應當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為強化隊伍建設保障,條例規定在高速公路越江橋梁、特長隧道和交通事故易發路段,根據路網分布、交通流量以及滅火與應急救援需要建立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站)。其選址、房屋建筑、庫室設置、訓練場地設施、人員配備,應滿足24小時駐勤備戰等滅火與應急救援需要﹔消防車輛以及裝備器材的配置,應當與越江橋梁、特長隧道等區域火災特點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等需要相適應。
條例進一步厘清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和省消防救援機構在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上的職責分工。前者負責所轄路段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站)的房屋設施建設、車輛裝備採購,提供所轄路段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的人員工資、日常運行等隊(站)建設經費保障﹔后者負責隊伍日常管理、執勤訓練、指揮調度等工作。
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隊伍是全省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速公路災害事故處置的生力軍、先鋒隊。條例規定其人員招錄、培訓考核以及消防員崗位等級、退出轉崗等實行統一管理。(陳月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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