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例!噪聲污染環境損害賠償案在南京雨花台區執行

“根據協議,下一步,我們將為小區添置垃圾分類設施。”昨天,在雨花台區賈西新苑小區,安徽省博利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說。當天,雨花台生態環境局、西善橋街道油坊社區、博利建筑等相關單位來到該小區,就生態賠償協議實施進行細化明確。不久前,博利建筑因為施工噪聲對小區居民帶來影響,在雨花台生態環境局的協調下,該公司與油坊社區簽訂生態賠償協議,並於10月1日起生效。記者從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這是省內首例因噪聲污染進行生態賠償的案例。
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我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精准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手段,其基本原則是“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在以往生態賠償案例中,多數是污水污染、大氣污染和固廢污染等“看得見”的環境損害賠償。
雨花台生態環境局局長許頤欣介紹,博利建筑工地項目位於賈西新苑附近,今年以來,居民多次就施工噪聲問題投訴,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對工地周邊開展環境監測顯示噪聲超標,該局前期已要求施工單位作出整改。
“為了更好地維護群眾生態環境權益,我們提出了環境損害賠償的想法。”許頤欣說,9月份以來,雨花台生態環境局聯合雨花台區人民檢察院、西善橋街道、油坊社區以及施工單位,召開多次會議,就生態賠償進行磋商。該局認為,博利建筑噪聲污染案件事實清楚,責任明確,應作為賠償義務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在該局推動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順利簽訂。
根據協議,博利建筑生態賠償期限為今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其間,博利建筑要出資不少於10萬元,用於賈西新苑小區環境改善,具體有:組織人員進行小區保潔、綠化修剪等,播放環保主題露天電影,建設垃圾分類設施,設置環境保護公益宣傳欄,此外還包括添置休息座椅、健身器材,為小區老年活動中心配備一張乒乓球桌和200本書籍等方便居民生活休閑的設施。對於協議內容,小區居民代表表示滿意,本月以來,噪聲投訴明顯減少。雨花台生態環境局將對協議執行全程監督,並將在協議期滿后組織驗收。
環境損害賠償從“看得見”拓展到“聽得到”,博利建筑噪聲損害賠償案件中,我市生態環境部門探索了環境損害賠償新路徑,開創了噪聲污染也要賠償的新思路,為今后創新生態賠償方式、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提供了經驗。(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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