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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鄴一業主在承重牆上私自開窗 房產局:原始資料丟失無法進一步處理

2023年11月20日09:18 |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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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崔女士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隔壁鄰居在承重牆上私自開了一扇窗,影響房屋安全。為此她向當地房產部門進行了舉報,房產部門也在第一時間開具了整改通知,但是十多年過去了,如今問題依舊存在。

崔女士家住南京市建鄴區怡康新寓小區,購買的是6-7樓復式結構房屋。2006年房屋裝修的時候,她發現隔壁鄰居在7樓靠近樓梯的承重牆上開了一扇窗。

崔女士告訴記者,因為阻攔不了,她就到區房產局舉報了這件事。區房產局當時就開了檢查通知書,讓隔壁鄰居家恢復原狀,“當時601也答應恢復原狀了,然后拿了一塊板擋在上面。”

崔女士以為對方很快就會將窗戶取消,恢復原狀,誰曾想,等舉報風頭一過,對方直接將窗戶安裝好了。“物業說,他想管這個事情,但是他沒有執法權。”崔女士說。

事情一拖就是十多年,最近,崔女士聽說對方想賣房了,她擔心下一任房主更加不會處理窗戶的事情,於是崔女士又向社區和房產部門進行了投訴。

“房產局的意思說,他加固過了”,崔女士並不同意這個說法,“加固這個不合法的呀對不對,既然是違法行為,那就應該要恢復原狀。”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隨后找到怡康社區,相關負責人解釋,針對崔女士的問題,他們曾經多次聯系601戶業主,但是對方態度堅決,不願意協調。

南京市建鄴區南苑街道怡康社區黨委書記王偉告訴記者:“那個業主拒絕跟我們見面,不予理睬,民警也跟他說過了,也約談了這個人。我們社區也協調了,如果可以把它封閉起來,就把它封閉起來,但是他拒絕。”

當著記者的面,社區再次與601戶業主取得了聯系,對方表示,自家開窗戶后已經進行了加固,不影響安全,拒絕協調此事。

隨后,記者陪同崔女士找到南京市建鄴區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最新的《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任何人都不得拆改房屋承重構件,但是崔女士反映的問題,發生在2006年,當時執行的是《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承重牆可以進行一定的拆改,但是要報批相關手續,確認安全。

然而房產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業主有沒有補辦手續,他們也不知道,“我們資料找不到了,601戶業主自己也提供不出來。畢竟十幾年了,區政府后來搬了之后,我們的資料的確找不到。”

建鄴區房產局表示,再次接到崔女士投訴之后,他們去現場進行了查看,當事人拿不出加固手續,隻好拿鋼筋探測儀進行了測試,“他自己說加固過的,因為他提供不出來証據,我們沒辦法隻好檢測一下。我們用鋼筋探測儀探測一下,上面的確有鋼筋的。”

因為原始資料丟失,建鄴區房產局表示,他們無法確定對方手續是否齊全,所以目前無法做出進一步處理。如果崔女士對這個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向建鄴區政府申請復查。

法律界人士則指出,除了向區一級政府申請復查外,潘女士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鄰居恢復原狀,確保房屋安全。

北京市蘭台(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峰表示:“對方必須有審批手續,這個審批手續包括哪些機構用什麼方法砸,砸完之后的加固措施是什麼,一整套的東西都有才可以砸。如果對方不能舉証已經辦理了審批手續,並對承重牆採取了加固措施,法院可以要求對房屋進行加固或者恢復原狀。”

落實監管,貴在行動!

雖然因為年代久遠,資料丟失,房產部門無法認定601戶業主是否屬於私自拆改承重牆。但是,承重牆拆改存在一定風險,居民的擔心是實實在在的。究竟在承重牆上開窗,對房屋結構有沒有影響?房產部門是不是可以對此進行安全鑒定?如果確實已經加固了,沒有安全隱患,也讓居民吃個定心丸﹔如果沒有加固,有安全隱患,后續是否可以採取什麼補救措施?而不是簡單一句向上級政府申請復查了事。房屋安全非小事,希望南京市建鄴區房產部門,能認真傾聽市民聲音並有所行動!

(責編:蕭瀟、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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