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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間10分鐘”焦慮何解?江蘇發責任清單要求“清空教室”

人民網記者馬曉波
2023年11月24日11:32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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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師大附小鐵北新城分校在教室走廊設計的“課間趣味+”。受訪者供圖

南師大附小鐵北新城分校在教室走廊設計的“課間趣味+”。受訪者供圖

不久前,江蘇連雲港一位家長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剛剛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女兒在開學后說,“老師不允許學生們在課間外出活動”。他為此擔心,長此以往會不會給孩子帶來身心問題?

“消失的課間10分鐘”並非個例。連日來,“中小學生連上廁所的時間都快沒了”話題登上熱搜。在網絡上,多數家長不認可“課間圈養”,認為學校因噎廢食,也有理解者認為是某種意義上的無奈之舉。在江蘇,課間10分鐘該如何安排有了“官方回應”:11月3日,江蘇省教育廳在《江蘇省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責任清單(試行)》中明確,各校班主任要做到“輕眼課間10分鐘”“清空教室”,督促學生到室外活動放鬆身心、遠眺。

“消失的課間10分鐘”,怎麼破?記者在南京進行了探訪。

神獸出籠,老師們承擔不小壓力

“我家孩子平日裡比較開朗,也比較能適應新環境。但這次升學后不久就哭鬧著不想上學,因為老師下課也不讓出去,她覺得壓抑。”連雲港市灌雲縣新區實驗小學一位學生家長告訴記者,老師的說法是發現有同學在課間攀爬護欄。問題發到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后很快得到解決,孩子對上學也沒有了抵觸情緒。

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類似的留言並不鮮見。對於此類問題,除了老師們擔心學生安全風險,也有部分老師上課拖堂造成。而在2021年,《半月談》已曾發文提出,“隻許喝水上廁所,神獸歸籠如坐牢:課間10分鐘,‘野’點又何妨”。

記者走訪南京市多家中小學校,發現類似問題並不突出,包括南師附小鐵北新城分校、江北新區高新實驗小學、朝天宮民族小學等不少學校還在走廊地面畫出“跳房子”等各類游戲圖,引導孩子們課間走出來。但針對熱議的課間10分鐘話題,老師們表達了一些共性困惑。

“我們鼓勵學生走出教室,說實話老師們在日常工作中為此承擔了不小壓力。”南京一位小學校長坦言,為了保障孩子們課間安全,南京幾乎每一所學校都在樓梯、操場等存在受傷風險的區域設置了護導崗位,安排值班的老師下課鈴一響就要從教室奔到點位,看到孩子們打鬧要勸阻,對潛在危險提前干預,上課鈴一響值班老師又要跑回教室。

按照這位校長的說法,壓力主要來自於突發事件應對。現在不少家長強調孩子的“絕對安全”,但磕磕絆絆在所難免。比如因為學生間的嬉戲,追逐中一方摔倒磕掉牙齒,學校可能為此得處理一個學期。困擾既在於輿情,也在於賠償。有些家長會在網上反復控訴,教育問題關注度高,輿情就持續得久。另一方面,涉及治療、誤工等多方面因素,家長動輒索賠上萬,學校被訴未履行教育管理職責一旦成立,落實經費也很麻煩。校方給孩子購買保險隻存在於運動會等類似場景,日常學習生活中購買保險不現實,校方在相關方面並沒有規范要求,也不宜強制或誘導家長為孩子購買商業險。

據南京某區教育局負責“12345”工單受理的工作人員介紹,雖然校園意外傷害類的投訴數量並不是很多,但個別工單處理起來較為棘手。“家長看到孩子意外受傷,情緒有波動很正常。部分家長的思維是,隻要傷害發生在校園內,首先要向學校討個說法。”他說。

課間回歸,應以孩子健康成長為根本

11月3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了《江蘇省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責任清單(試行)》,明確要求各校班主任要督促任課教師按時下課,做到不拖堂、不變相佔用學生課間休息時間,統籌各學科課外作業量。督促學生每天規范做好2次眼保健操,課間10分鐘走出教室,做到“輕眼課間10分鐘”“清空教室”,到室外活動放鬆身心、遠眺。

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由於中小學生課內外負擔加重,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的普及,用眼過度、用眼不衛生、缺乏體育鍛煉和戶外活動等因素,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居高不下,近視低齡化、重度化日益嚴重,已成為一個關系國家和民族未來的大問題。全面加強新時代兒童青少年近視綜合防控工作,是發布相關責任清單的重要原因。

“‘圈養’帶來的問題,不僅體現在視力,還在於心理、身體的多個方面。適量運動是孩子正常健康發育的保障,肺活量、體能、運動技巧等都需要在運動中培養增強。持續久坐可能導致肥胖、抑郁、脊柱側彎等問題的產生。”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學前教育學院院長田燕表示,看待相關問題需跳出家長和學校各自的立場,一切以孩子健康成長為根本。

在田燕看來,盡責才是最好的避險方式。比如,孩子在校園內受到傷害,不少是因為校內器材。不少樓梯扶手是鏤空造型,這類可以用軟繩結網把它封起來。再比如,在發生意外傷害的前、中、后期,學校與家長的溝通都尤為重要:事前讓家長充分了解運動對孩子發育的重要性,介紹學校在安保上的舉措﹔事中要及時介入,送醫等舉措要跟上,將意外帶來的傷害影響降到最低。

“學校承擔‘無限責任’的刻板印象不應再有。”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凌建豪說,從近年來發生的中小學責任糾紛案件看,因為學生嬉戲打鬧導致傷害的事故佔比較高,倘若學校被訴未履行教育管理職責成立,一般擔責在10%~20%之間。在學校盡到相關責任的前提下,孩子意外受傷,不承擔責任的案件也不在少數。從法律角度來看,建議在立法上能夠更加細化明確,學校具體要提供哪些服務,承擔怎樣的義務,而不是籠統定義為“管理責任”。另外,學生家長追求“絕對安全”的想法也並不現實,家校雙方應本著呵護孩子成長的共同目標來看待問題,社會也應多方參與改善當下的輿論生態。

秦淮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斌介紹,就秦淮區而言,家校雙方因為意外傷害對簿公堂的並不常見,近幾年來案件數量每年也只是個位數。從“裁判者”角度來看,判決的意義更要在於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助力形成正確的校園管理觀念,促進學校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健康發展,裁判時會依法查明事實,確定各方責任,不會因為外界壓力改變確定的裁判理念。比如,該院曾遇到一個案件,孩子們在跑操時,前排男生突然轉身來了個“掃蕩腿”,造成后排的一名學生摔傷。法院工作人員在實地勘察、觀看監控后駁回了家長要求校方賠償部分金額的訴求。依據是彼時現場有老師維持秩序,事發后及時送醫,硬件安全上也沒有問題,校方不存在過錯。

“日常工作中,學校要承擔教育、管理兩大責任,常態化的安全教育、風險提示、重大危險管控必須有。與此同時,家長更要引導教育孩子判斷風險、防范風險,甚至孩子自己也要承擔風險導致的部分后果。同時,社會層面也要樹立正確的校園管理觀念,對學校、老師管理方面給予合理的責任與期待。”劉斌說,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法院的調解工作不是“和稀泥”,而是為了鈍化矛盾,緩和學生、家長、校方等多個主體間的緊繃關系,促進正確規則的樹立與校園良好氛圍的形成。此外,也建議針對中小學生的商業保險機制能夠更加完善,使受傷害的學生和家庭盡快獲得充分救助,同時也平衡學校為學生安全承擔過重責任。

(責編:張鑫、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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