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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下“美顏” 江蘇多地市場統一更換“生鮮燈”

2023年11月30日07:16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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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路生鮮菜市場的生鮮燈已經更換

  一水果店門口張貼的《關於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誡書》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於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這也就意味著,以前常見的生鮮“美顏燈”將不再允許使用。

  《辦法》實施在即,市場情況如何呢?這一民生事項也引起了江蘇省委第一巡視組的關注,並被列為此次巡視為民辦實事項目,對農貿市場、商超禁用生鮮燈的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察,督促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有關規定。

  記者探訪 市場統一更換,生鮮燈被白熾燈所取代

  在進香河集貿市場,市場的主通道兩旁賣肉的攤位一家接著一家,原本紅彤彤的生鮮燈已被白熾燈所取代。

  “我們在10月份統一更換了原先使用的生鮮燈。”進香河集貿市場副主任孫寅告訴記者,后來市場監管人員在檢查中發現,保留使用的紅色燈罩也不符合要求,於是市場方統一將燈罩進行了噴漆處理,“現在燈罩都噴成了白漆。” 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中了解到,進香河集貿市場現有的35家肉攤,3家快潔菜以及一家鹵菜店,照明設施已經全部更換到位。

  “我們菜場領導早就把燈換掉了。”揚子晚報記者在山西路生鮮菜市場看到,原本賣肉攤位上常見的紅色“美顏燈”,現在已被白色LED燈取代,以往“美顏燈”下顯得格外新鮮紅潤的豬肉,現在看起來就有些“平淡無奇”了。

  “有的顧客沒看習慣,就說我們肉不新鮮。你看,我這肉多新鮮吶。”攤主陶春芳一邊從一大塊肉中手腳麻利地分割出一條五花肉,一邊跟記者“吐槽”。“肯定要有個適應過程。”1997年就開始賣豬肉的陶春芳坦陳,自己賣豬肉這麼多年都用的專門的生鮮燈,別說顧客了,自己剛開始也有點不習慣。接受採訪時,陶春芳最大的希望就是每個菜場都能執行到位,“大家都一樣,時間長了顧客自然就習慣了。”

  ■相關提醒 這些“擦邊球”不要打 拒不改正最高可罰三萬元

  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中了解到,為了做好《辦法》的前期銜接和后續落實,南京市市場監管局今年8月提前啟動了生鮮燈的專項整治,並在整治中發現了經營者變相使用“生鮮燈”的新問題,及時研究並制定工作指引,提出禁止五類“擦邊”行為。

  採訪中,揚子晚報記者在一家水果店門口看到了市場監管部門張貼的《關於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誡書》,明確杜絕經營者“變相”“擦邊”使用“生鮮燈”的行為。

  具體包括:禁止直接使用紅色、藍色、綠色等明顯改變感官性狀的照明設施對生鮮食用農產品進行照射﹔禁止使用可變可控光源調節顏色應付監管,在銷售時實際改變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的行為﹔禁止通過使用內部或外部為紅色的燈罩、造成實際反射光線改變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的行為﹔禁止在正常燈具上加套紅色塑料袋、在燈泡表面涂抹紅色物質等,造成實際光照效果不合規的行為﹔禁止將紅色、藍色、綠色等違規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據悉,“生鮮燈”整治適用業態主要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平價店等各類經營單位和經營戶,適用品類主要包括蔬菜類、水果類、肉類、禽蛋類、水產品類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針對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照明設施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處副處長朱學進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也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在《辦法》生效后發現相關違規行為的,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薛玲)

(責編:黃竹岩、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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