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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在全國率先立法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2023年11月30日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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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決定,這是該領域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該決定積極探索高強度發展背景下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之道,為解決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中的重難點問題提供了法治保障,是江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舉措。

今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強調,“江蘇要加強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金文表示,圍繞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發揮江蘇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優勢,總結提煉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江蘇制定出台這部法規性決定。立法堅持保護第一,科學拓展保護范疇,建立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前介入城鄉建設的工作機制,規定了將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鄉村建設、區域特色發展和現代生活的具體路徑,以更好推動江蘇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保護傳承具體規定圍繞現實問題務實展開。針對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統籌不夠,決定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統籌推進,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籌協調。針對保護傳承內容碎片化,決定充分按照“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最新要求,把保護對象從文物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等點狀和骨干要素,拓展為“點—線—面”結合且種類更多、要素更全、系統性更強的保護傳承體系。針對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等因保護利用需要但無法滿足消防技術標准要求的問題,決定明確,屬於特殊建設工程的可以依法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意見作為有關部門審批的依據。

決定提出眾多新任務新要求,也設計了系統的保障支撐制度。“在技術支撐體系上,決定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專家指導委員會,探索建立總設計師、傳統營造匠師等制度,鼓勵開展專項研究,推進數字化信息平台建設,實現全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對象名錄、傳統營造技藝等資源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馮雷介紹,決定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健全財政資金保障機制,將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資金納入預算安排,並鼓勵各方主體依法設立保護傳承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項目。決定還提出建立健全保護傳承評估機制,加大考核獎懲力度,通過加強工作督查和審計監督推動保護傳承工作落到實處。

該決定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陳月飛 徐睿翔)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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