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出台科技創新促進條例 加快建設長三角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人民網南通12月14日電 (記者王繼亮)14日,記者從南通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獲悉,該市首部科技創新綜合性地方法規《南通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將推動南通市加快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知名度、全國影響力和長三角引領性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發布會上,南通市科技局局長趙男男介紹,《條例》共八章58條,對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和各方主體職責等作出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南通市堅持“政府為引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為支撐、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其中,定期例會、跟蹤督辦等機制是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推動全市科技工作發展的重要創新舉措,以立法形式予以了固化。
《條例》對前沿領域科技創新、數字科技創新、民生科技創新、綠色技術創新等具體領域作了規定。圍繞企業所需所急所困,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實驗室的建設和共享、引導企業完善科研制度及開展跨國合作、推進高層次研發機構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加強科技孵化全鏈條載體建設和創新型企業集群建設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條例》提出,加強與上海、蘇南等外部版塊之間的跨區域合作,推動南通市加快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知名度、全國影響力和長三角引領性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在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方面,南通市人民政府設立自然科學基金,圍繞船舶與海洋工程、高端紡織、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社會組織以及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加強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企業建設應用基礎研究實驗室,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合作、聯合申報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應用研究帶動基礎研究,促進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成果轉化融通發展。加快引導第三方評價主體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多維度、分類評價機制,鼓勵評價結果多領域推廣應用,發展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技術市場,支持南通科技大市場建設。
破解科技創新實踐中突出的科研融資、知識產權保護、科研自主權等難點堵點問題,《條例》提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動以創新鏈為主線構建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產品鏈與融資服務鏈,完善科技、財政、金融管理等部門及相關金融、投資機構的科技金融協作機制,形成銀行支撐、擔保支持、財政扶持相互聯動,政府資金與社會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金融體系。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擴大融資規模。推動股權投資基金集聚發展,促進基金與科技項目高效精准對接。
在法治保障方面,《條例》明確,市、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為科學技術人員、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創新主體的科技創新活動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科技活動全流程的誠信管理,實施科研信用承諾制度,嚴格信用審查。濫用職權阻撓、限制、壓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或者利用職權打壓、排擠、刁難科學技術人員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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