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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發布通知 2024年度職稱評審政策有變化

2024年04月29日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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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4月28日發布關於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明確省級人社部門不再統一組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相關工作納入全省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 全省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含自主評審單位)應於今年6月底前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明確申報職稱評審的材料要求以及報送時間、地點等,並及時公布。

按照規定,職稱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為:在江蘇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蘇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在蘇就業的港澳台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証、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証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証的外籍人員。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及各職稱系列(專業)評價標准條件執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可結合實際明確本系列(專業)相關申報條件,並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並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准,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等9個職稱系列(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4個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省合格線並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黃紅芳)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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