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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以舊換新” 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20%

2024年07月06日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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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積金中心7月5日發布《關於實施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住房公積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參與“以舊換新”的市民購新房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即個人60萬元、家庭120萬元。

該《通知》明確,這項配套措施主要適用於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參與二手房“以舊換新”中涉及的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業務。參與“以舊換新”的繳存職工,如原舊房曾經使用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在購買新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家庭)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和名下房產套數情況,仍按購買原舊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時的認定結果執行。如辦理購房和還貸提取公積金業務,按照購買原舊房時的提取條件認定結果執行。

在貸款額度上,該《通知》規定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繳存職工,可參照南京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新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即個人60萬元、家庭120萬元。該配套措施的實施期限與南京市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實施期限保持一致。(馬祚波)

來源:揚子晚報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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