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出台
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江蘇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省PM2.5濃度總體達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高於0.2%,各設區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目標。
根據《實施方案》,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研究制定“兩高”項目管理目錄。嚴禁核准或備案鋼鐵(煉鋼、煉鐵)、焦化、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壓延玻璃)和煉化(納入國家產業規劃除外)等行業新增產能的項目。到2025年,短流程煉鋼產量佔比力爭達20%以上。
《實施方案》要求,推進園區、產業集群綠色低碳化改造與綜合整治。中小型傳統制造企業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嚴格項目審批,嚴防污染下鄉。針對現有產業集群制定專項整治方案,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
《實施方案》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可再生能源佔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15%以上,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5%左右。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水路、鐵路貨運量比2020年分別增長12%和10%左右,鐵路集裝箱多式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鐵礦石、焦炭等清潔運輸(含新能源車)比例力爭達80%。南京、無錫、常州、蘇州等地採取公鐵聯運等“外集內配”物流方式。重點港區鐵路進港率達70%。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力爭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柴油貨車。(王拓)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