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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明確出具証明事項“三張清單” 社區1個月蓋章數減少2/3

2024年08月20日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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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如東縣城中街道桃園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邱添盤點上月工作,驚喜地發現,7月來社區蓋章的群眾人次比往常少了三分之二。“人手解放出來了,這月開始,可以安排網格員多到社區走走。”邱添說。

邱添的獲得感來源於南通市委社會工作部6月28日印發的《進一步規范全市村(社區)出具証明事項工作方案(試行)》。針對村(社區)出具証明事項,這份方案開出正面、負面及承諾制証明事項3張清單,通過提供參考樣式、優化工作流程來壓減不必要的証明,減輕基層負擔。

在社區工作十來年,南通市崇川區文峰街道中央商務區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卜志祥,對這一方案最鮮明的感受是“清晰明了”。“比如這個親屬關系証明,以前也總蓋,但是蓋得稀裡糊涂。”卜志祥邊說邊拿出一張舊表舉例說,“要証明父子關系,按照以前,還得寫清楚某人有幾個伯伯姑媽、幾個兄弟姐妹,想把這張表填清楚,社工一天就啥也不用干啦。”

長期以來,社區在社會事務管理、服務中隨意蓋章現象屢見不鮮。幾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採取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証明。“這些年,社區裡明面上要蓋的章越來越少,但仍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邱添說。

這也是不少社區書記共同的困擾。事項明明已進入負面清單,但相關單位仍要求出示,不蓋公章群眾為難、蓋了公章違反規定。為難的不僅是社區工作人員,更有被迫一趟趟“跑章”的群眾。

“這也是我們這次改革須下苦功夫的地方。”南通市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陶建華說。為什麼要蓋這個章?基層社區能不能蓋?工作中是否確實有需要?有沒有法律依據?面對這一組問題,在市委社會工作部組織下,南通96家市級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與基層同題共答。

“座談會就開了6次,相關部門與基層代表一起反復研究論証,並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合理合情的就放正面清單,反之則放負面清單裡。”南通市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處長王麗回憶,在最忙的兩個月裡,光協調電話她就打了上百個。

數月后,經過司法局把關,証明事項“三張清單”終於明晰——

參與征兵政治考核、夫妻關系証明(僅限補領、補辦結婚証)、農產品自產自銷証明(僅限稅務部門代開發票)等7項証明事項列入正面清單,並進一步明確所需資料、出具條件、核查程序﹔

家庭生活困難証明、個人申請延期還貸款証明、企業困難証明等38項証明列入負面清單,予以取消,同時要求市縣主管部門修改辦事指南,加強政策宣傳、條線管理和服務指導﹔

梳理民政、人社、醫保等12個領域共147項告知承諾制証明事項清單,並制定工作規程及格式文本。

文件下發並不意味著改革完成。在王麗看來,想把減負落實到位,除了做好“事前准入”,還得做到“事中監測”,讓基層“負重”時也能有反饋渠道。

今年7月,在明確規定屬於負面清單后,崇川區某地仍然接到群眾出具車庫產權証明的要求。接到社工上報后,崇川區委社會工作部及時上報,協調后矛盾被順利解決。南通還在全市不同類型的村(社區)中建立17個減負觀測點,這些“眼”和“耳”廣泛動態掌握減負落地情況,對明令禁止的証明事項及時向上追溯,反饋到同級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督辦整改。

一味“減”,會不會出現群眾沒法辦事的窘境?陶建華解釋說,清單是動態的,可隨時根據基層需要調整。社區可自主向上申報,還可通過職能部門、村(社區)、群眾代表的聯席會議機制申報,會商審議現有清單未提及但群眾確有需要的証明事項,定期動態調整。

“量”的削減,帶來“質”的提升。“今年7月以來,來社區蓋章的群眾一隻手都能數過來。”時間多出來,如皋市白蒲鎮文著社區黨總支書記周桓宇正把目光投向怎麼盤活社區資產、給社區群眾提供更好服務上。“我計劃著把集體的閑置廠房用起來,一二樓出租,三樓做成‘易俗堂’,閑時可以給居民當食堂,重要節點還能當宴會廳使。”

改革往“細”處落實,權責往“明”處劃分。在南通,關於減負的改革還在繼續。南通市委社會工作部部長、市委“兩新”工委書記張浩表示,作為全省先行探索區域,接下來幾個月的試行期內將不斷完善工作舉措,優化証明事項,並於年底開展“回頭看”,根據群眾需求和工作實際,繼續優化調整工作。(陳珺璐)

來源:新華日報

(責編:黃竹岩、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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