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率先立法規范未成年人入住網約房引關注
《宿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規范網約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務的決定》將於明日正式施行,這是該領域全國首部地方立法,引發各界關注。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迅速爆火的網約房處於監管灰色地帶,不僅導致涉及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時有發生,也極易滋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亟需完善法律法規,為網約房裝上“安全門”。
租房“便捷”,無需見面查驗即可入住
在線選房、電子支付、密碼解鎖、無需見面……在某網約房平台訂購界面,記者發現,網約房租用手續十分“便捷”。與酒店預訂界面不同,網約房通常不會在明顯位置顯示商戶名稱等信息,並且隱藏具體的地址、門牌號等,隻有預訂后,方可在訂單詳情頁查看具體地址。
選擇一家位於南京市棲霞區的網約房下單后,記者很快收到一條短信,告知房間具體位置、門牌號、電子鎖密碼等信息,並讓記者添加微信。隨后記者得到一份入住須知和一個二維碼,提醒掃碼登記証件號碼、年齡、手機號以及入住和計劃離開時間等信息,表示該信息用於向公安機關報備。
不過掃描二維碼填寫信息時,記者發現,雖有“添加同住人”選項,但選擇“不登記”后,也可順利完成登記並成功入住。這就意味著,無論帶誰或是帶多少人入住,都不會有相關人員現場查驗身份、管理入住人員。
以網約房的形式出租一處房屋是否存在較高門檻?記者嘗試在某民宿經營平台上發布房源,按照指引,首先需要准備好3張臥室、1張衛浴照片以及身份証照、銀行卡等材料,接著要填寫房屋地址和定位、房源類型、房屋出租方式、可以提供的服務和設施,然后上傳房間照片,給房源寫一個“標題”,設置價格、預訂和入住規則。上傳房源的最后兩步,是填寫房源資質資料,但營業執照非必填項,最后一道關則是上傳“蘇安碼”。
“蘇安碼”是江蘇公安機關針對網約房出台的一套治安管理監督系統。一套房源想短租或長租,經營者需通過“蘇易住”微信小程序,填寫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身份証件及手機號碼、房源地址、房間數量等信息,從而產生一個“蘇安碼”。網約房運營平台需核實上傳房源與“蘇安碼”對應的房源是否一致。基本上,房源上架審核可在24小時之內完成。從上述體驗過程看,出租門檻不高、流程也不復雜,不需要房產証就能完成。
記者體驗的網約房平台還較為規范,而有的平台安全漏洞較大。宿遷市人大常委會在進行立法調研時發現,未經有效監管的網約房,無法落實實名、實數、實時、實情“四實”制度,極易滋生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導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發生。
2022年3月,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時發現,案發地在某網約房內,未成年被害人張某通過某APP預訂房間后入住。“本案中,網約房經營者未履行詢問、登記核驗義務,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張某入住,導致張某權益被侵害。”辦理該案的宿豫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江婷介紹。
“三無”狀態,涉網約房違法違規行為屢有發生
近年來,涉網約房違法違規行為在全國多地都有發生。浙江一名男子在被刑事立案、取保候審期間失蹤,后被發現在一網約房內吸食“上頭電子煙”。辦案檢察官發現,開辦這間網約房的是一名吸毒人員。2021年7—10月,這間網約房成了吸毒人員聚眾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煙”的固定場所。
今年以來,南通警方集中在旅游景區及周邊區域部署開展網約房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共摸排網約房近1.2萬套,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57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3人。常州警方去年4月在打擊一起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到各地取款的“洗錢車隊”案件中,一舉抓獲17名嫌疑人,其中6人是在網約房內抓獲。
網約房為何易成違法犯罪行為的滋生地?在宿遷市人大代表、北京盈科(宿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蔡小菊律師看來,最大的問題在於網約房監管無明確法律支持。
關注網約房相關問題已久的江婷坦言,盡管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負有的監管責任,但部分網約房沒有向公安機關備案,無法將其納入管理范圍。即便是經過備案的網約房,也可能存在未聯系監護人即容留未成年人住宿等違規、違法行為。
“目前的懲處措施仍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江婷說,有關條款規定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於違法經營者明顯威懾力不夠。她和同事在辦案中發現,網約房商戶入駐各大平台時門檻非常低,平台對網約房經營者的資格、營業執照、房源類型等信息,幾乎不進行實質性甄別。行業規范缺失、立法滯后,導致司法實踐中網約房監管存在盲區。
由於國家尚未出台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引導網約房行業健康發展,導致該行業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網約房的審批、日常監管缺乏明確的職能部門,很大程度上陷入一種無主管單位、無准入門檻、無服務標准的“三無”狀態。2019年國家出台的《在線住宿平台服務規范》隻能作為行業自律措施,強制力和約束力明顯不夠。
正視風險,多地主動探索強化監管措施
網約房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各地各部門主動探索創新強化監管。
在南通一處網約房集中的公寓樓,記者看到每間網約房門上都貼有二維碼,掃碼填寫真實姓名和身份証號碼,認証后刷身份証就能開鎖入住。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丁旌釗告訴記者,通過這種技術,解鎖信息能自動上傳至公安機關,便於網約房經營者履行治安安全責任,也便於民警掌握轄區網約房入住人員情況。
結合位置分布、經營規模等要素,南通還在網約房經營集中區域,引導推動網約房經營者成立管理聯盟,按房屋比例共同出資聘請總台管理人員,並完善人像監控、智能門禁等一系列必要硬件措施,落實實名登記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等治安管理制度。
針對網約房接納未成年人問題,我省多地檢察機關從個案出發,推動更大范圍強力監管。在涉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件“回頭看”行動中,蘇州市檢察院督促公安機關對涉案旅館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追加行政處罰,推動蘇州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兩份指導意見,對旅館及網約房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的處罰統一執法尺度。
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制發訴前檢察建議推動開展網約房專項整治,促推部分網約房補充備案,並接入監管系統。某公司經營的網約房不履行詢問、報告等義務,存在與未成年人串通逃避檢查、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等問題,導致發生多起違法犯罪案件。經3次行政處罰后,該公司依然持續違規,被移送宿遷市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禁止該公司違規接納未成年人,並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今年1月,法院判決支持全部訴訟請求。
回應關切,“小快靈”立法為網約房套上“籠頭”
“雖然檢察機關通過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推動以法院判決的形式,確認了某網約房經營行為違法,但對於市域范圍內更多網約房的規范運行,需要有專門的規定或者立法。”宿遷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沈曉明說。
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宿遷市人大常委會針對未成年人入住網約房這一課題,採取“小快靈”立法方式出台法規性決定。宿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許輝說,“《決定》避免‘大而全’,做到‘少而精’,雖然隻有短短10條,但是條條對准問題,實用、管用。”
該《決定》要求,對已取得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証的網約房,依照旅館業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管理﹔對未取得有關許可証的網約房,分情況詳細列出可以接待未成年人的條件和情形。其中規定,接待無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同的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住宿的,應當及時與其父母、其他監護人、近親屬或者所在學校聯系。《決定》還明確,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網約房不得放置煙(含電子煙)、酒和成人用品等,不得提供危害或者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網絡信息服務等。未依照本決定的規定登記、核驗和傳輸相關信息,或者向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証明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立法好,我們都支持!”長期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宿遷市人大代表、泗陽縣春暉民間助學協會會長張礬表示。“《決定》就是經營網約房的法治規范,怎麼做一目了然,我們對照執行就可以。”宿遷市區一家網約房經營者正根據《決定》自查自糾,不折不扣履行經營者義務。
基於網約房與旅館都是按日或者按小時提供住宿服務,兩者經營性質相似,常州去年在全省率先施行《常州市網約房治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將網約房納入特種行業管理。
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隊長李軍介紹,經過多輪摸排,常州網約房房源有2000余間,均要按照登記流程向公安機關如實登記相關信息,經營者必須配置身份証件識別、治安信息採集設備,為房間配備必要的消防、治安安全設施。
記者注意到,2021年省公安廳出台《江蘇省網約房治安管理規定(試行)》,對網約房從業安全標准作出規范,但這份規定已於去年4月失效。去年11月,省公安廳發布《江蘇省網約房治安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的管理辦法或將很快出台。(陳月飛 胡蘭蘭 盧曉琳)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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