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8條合規提示 “雙11”網絡集中促銷規范來了
“雙11”網絡集中促銷已經開始。為規范經營行為,維護“雙11”期間網絡交易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規范開展“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的合規提示,根據《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規定,現對網絡交易平台開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作出八條合規提示。
加強核驗登記
網絡交易平台要積極落實江蘇省地方標准《電子商務平台管理規范》,建立平台內經營者入駐管理制度,依法對申請入駐經營者的主體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驗更新,把好准入關,確保經營者主體信息真實有效。
嚴控商品質量
網絡交易平台要加強對商品資格、資質的准入及商品信息發布審核,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和禁限售商品﹔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証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
規范促銷行為
網絡交易平台要加強對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在顯著位置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規則、期限以及對消費者不利的限制性條件﹔要督促開展促銷活動的平台內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商業信息、虛構交易或者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點贊、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
規范廣告發布
網絡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內經營者嚴格落實《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不得發布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廣告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廣告信息。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嚴禁價格欺詐
網絡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內經營者依法明碼標價,標示與價格密切相關的其他信息﹔規范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優惠促銷行為,無合理理由不得在折價、減價前臨時顯著提高標示價格並作為折價、減價計算基准﹔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防范餐飲浪費
餐飲外賣平台要嚴格落實《反食品浪費法》的規定,平台頁面應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督促平台內餐飲服務經營者在點餐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要優化平台規則協議,科學設置起送價格規則、“滿減”促銷規則,避免設置過高起送價格﹔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規范直播營銷
直播營銷平台要加強對直播內容的巡查管理,發現平台內銷售禁售商品及其他違法違規營銷信息的,應當及時採取處置措施﹔督促平台內經營者真實、准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對商品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以虛假宣稱直播營銷商品庫存量、限量或者限時促銷信息等方式誘導消費者沖動消費,不得經營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通過低俗引流、“賣慘”等方式進行營銷。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絡交易平台要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督促平台內經營者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理性消費,提高維權意識,保存好聊天記錄、訂單信息、支付信息、促銷信息、直播視頻截屏等憑証,發生消費糾紛時,及時聯系電商平台、商家協商處理,或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強化網絡交易監測監管,嚴肅查處“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沈市軒 金磊)
來源: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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