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發布
近日,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一起來看看有關內容吧!
一、報名對象
(一)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符合條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參照隨遷子女政策,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等有效身份証件申請報名。
(三)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持公安機關或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証》,可以申請報名。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考試科目
(一)考生的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根據《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9〕31號)和《關於印發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1號)規定,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使用全國卷﹔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使用我省自命題試卷。學生根據高校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
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用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二)凡意向參加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須取得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應報名參加相應科目考試。考生若對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不滿意的,可再次報名參加相應科目考試。
(三)報考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類專業省統考),具體考試科目見《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省統考考試方案(修訂)〉的通知》(蘇教考函〔2024〕26號)。
(四)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藝術類專業考試分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專業省統考)、高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以及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以下簡稱戲曲類省際聯考)三種形式。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的考試科目見《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試說明(試行)的通知》(蘇教考命〔2023〕1號)。校考和戲曲類省際聯考的考試科目分別由相關高校公布。
三、報名時間及收費標准
(一)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1日至4日(截止時間為11月4日17:00),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為11月7日17:00。報名網址為www.jseea.cn或gk.jseea.cn。
(二)考生報名時須支付報名考試費,收費標准按《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准的函》(蘇價費函〔2010〕56號)和《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普通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收費標准的復函》(蘇發改收費函〔2019〕414號)執行。報名費為20元/人,考試費為26元/門。
體育、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的報名考試費按原省教育委員會、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我省高等學校等招生考試收費標准的通知》(蘇教財〔2000〕23號、蘇價費〔2000〕97號)執行。報名費為20元/人,考試費為60元/門。
四、報名地點
(一)我省學籍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遵循“高考與合格性考試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二)往屆生、社會考生、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2025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匯總后報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完成報名手續。
(四)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身份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填寫《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報名、體檢以及志願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
五、資格審核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3號)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考各類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0〕16號)精神,加強對考生的戶籍、學籍、報名資格、報名材料的審核工作,對於持有外省(市、區)居民身份証的考生或外省學籍的考生要重點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將取消考生報名資格,並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報名點須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核對考生身份証、戶籍、學籍、學歷等相關信息。對於使用臨時身份証等手工錄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報名,但須在一定期限內補刷身份証,由報名點管理員再次進行審核確認。以港澳台通行証、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証、護照等其他証件報名的考生,須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再次審核確認身份信息。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須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應屆畢業生的學籍審核。不具備報名點所在中學學籍的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由指定專人進行資格審核並辦理報名手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報名資格審核應在網上報名開始前進行。人數較多的報名點如未能在報名前完成資格審核,也可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時同步進行。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名單(含姓名、身份証號等信息)統一由省教育廳基教部門提供。凡不在名單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資格,須經當地普通高中學籍管理部門認定,並在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取得電子學籍,由省教育廳基教部門匯總提供。
(三)所有往屆生、社會考生、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生、隨遷子女考生、港澳台籍考生、在我省定居的外國人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等,在報名開始前,一律先由專人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報名。已被普通高校錄取而未報到或報到后退學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上交有關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提供退學証明。
(四)報名時,考生須交驗身份証、戶口簿。其中:
1.往屆生、社會考生還須提供畢業証等有關証件。
2.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卡和實際就讀証明等佐証材料。
3.隨遷子女考生還須提交《2025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及以下証明材料:
(1)身份証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証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2)穩定住所証明。考生本人或其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証、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証(居住証)等証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監護人就業証明。監護人在我省的就業單位或所在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就業証明原件。
(五)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准確,承諾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自行上網如實填報報名信息,並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六、報名流程
(一)確認考籍
考生憑考籍號參加高考報名,考籍號由報名點按照預定規則生成。已參加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沿用原考籍號,由報名點在高考報名時確認考籍。考生參加歷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報名均使用同一個考籍號。各縣(市、區)在本地報名信息全部確認后,生成考生號,供考生在考試、獲取成績、錄取等環節使用。
(二)填寫報名信息採集表
考生高考報名前,須預先查閱和了解我省高考有關政策和規定,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採集表》,並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三)網上填報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証、考籍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填報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立即網上提交。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信息,說明考生填報的欄目信息有誤或有關成績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須按警告或提示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欄目並進行修改。
(四)信息修改
考生報名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確認表之前,考生可憑密碼重新上網修改自己所填的報名信息。考生務必核准本人最新戶籍信息,並確保與公安戶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戶籍調整,須及時申請修改報名信息。如因填寫錯誤或戶籍信息更新不及時,導致后期不能填報相關志願,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遺留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網上支付
考生報名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系統將根據考生實際報考科目自動生成應繳納報名考試費金額。考生可通過網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額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規定的報名點簽字確認報考信息。
報考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的考生,還須單獨支付相應的報名考試費。
(六)信息確認
網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報名點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
考生網上報名並立即提交后,系統才會保留考生的報名信息。考生隻有網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未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報名信息一經打印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批准后,由報名點進行修改,並須重新打印后進行確認。已經確認的報名信息存入考生電子檔案,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報名點留存,保存期一年。
(七)電子照片採集
電子照片將作為考生本人准考証唯一使用照片,用於考試期間的人像識別比對及畢業電子注冊的照片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會影響考生的考試及畢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電子照片須按照証件照標准採集,頭部佔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准,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如考生在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時已經採集過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報名時可不再進行照片採集﹔如未參加過照片採集、已採集的照片與本人差異性較大的、已採集的照片不符合証件照標准要求的,須在高考報名時採集照片。
七、體育類專業考試的報考辦法
報考體育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填報體育類。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省統考信息確認、繳費時間和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八、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報考辦法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一並填報藝術類專業考試相關信息。
(一)省統考的報名工作由全省統一組織,與高考報名同步進行。省統考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和書法等6類,考生可報考其中1類或多類。
報考省統考的考生須於11月1日至7日按照報考類別分別進行省統考專業考試報考信息確認和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7日17:00。考生完成網上支付后,須返回系統查詢繳費狀態,當繳費狀態為“已繳費”時方可打印專業考試信息確認表。報名結束后,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打印專業考試通知書。
(二)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個方向。其中音樂表演方向僅設主項(聲樂或器樂),無副項﹔音樂教育方向設主項(聲樂或器樂)和副項(器樂或聲樂),主項和副項須不同。報名時,考生可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兩個方向。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的考生,其兩個方向的主項須相同,相同考試科目隻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報考方向和主項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表(導)演類專業省統考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報名時,考生可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兼報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隻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報考方向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填報志願時,考生可根據已取得的專業(方向)合格成績,填報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志願。
(三)校考的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確定,考生根據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報名手續。報考有關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如報考專業是省統考涵蓋專業,須根據江蘇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涵蓋專業范圍按《關於公布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涵蓋專業范圍的通知》(蘇教考招〔2023〕1號)執行。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戲曲類省際聯考由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戲曲類專業招生高校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成績用於戲曲類專業的招生錄取。
實行省際聯考的高校戲曲類本科專業包括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每個專業或劇種(方向)在全國設置一個考點,相關考生均可申請參加考試。高校戲曲類專科專業不再單獨組織省際聯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選擇對應到戲曲類省際聯考或省統考相應類別,並及時向考生公布。
報考戲曲類省際聯考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選擇“戲曲類省際聯考”,高考報名結束后按照組考高校要求參加報名和考試。
(五)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九、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辦法和考生享受照顧政策申請辦法
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蘇省2025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辦法》執行。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按照《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申請辦法》執行。
十、其他特殊類型考生報名辦法
(一)報考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等特殊類型以及各類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除須參加高考報名外,還須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與方式,自行向報考高校辦理報名考試手續,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
(二)根據《教育部 國家體育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2號)精神,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者方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考試成績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對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全部納入全國統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高校不再組織相關校考。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學生中,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於招生高校相關專業在我省錄取分數線下20分的學生,可申請就讀相應的普通專業﹔其余學生限定就讀體育學類專業,原則上不得轉到其他類專業就讀。
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且近3年在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比賽中獲得前八名者方可報考高水平運動隊。(楊頻萍)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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