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意見確保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於5977萬畝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台關於加強耕地保護提升耕地質量完善佔補平衡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全面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堅決扛起耕地保護政治責任,確保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於5977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344萬畝,確保耕地總量較新一輪規劃基期年穩定增加。對發現突破耕地保護紅線等重大問題的,嚴肅問責、終身追責。耕地保護工作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關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
《意見》明確,嚴格實施耕地保護經濟獎懲機制,根據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對存在缺口且無法完成年度恢復耕地考核任務的地區,按照年度實際缺口收取經濟補償﹔對超額完成年度恢復任務並為全省完成國家考核任務作出貢獻的地區,予以經濟獎勵,調動保護耕地積極性。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帶位置”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對水田實行嚴格保護,保持區域內水田總量基本穩定。
圍繞2028年底前將全省永久基本農田中能夠建設高標准農田的田塊全部建成高標准農田的目標,《意見》要求加大建設投入,逐步建成適宜耕作、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現代化良田。結合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和長期耕地質量監測數據,查清全省耕作層變淺、酸化等耕地退化情況。加大保護性耕作技術推廣力度,提高土壤蓄水保肥能力。制定實施全省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方案,強化有機肥料推廣應用,促進全省耕地有機質含量提升。強化耕地總量管控,對各地各類佔用耕地與補充耕地實行年度“算大賬”,實施行政區域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質量穩定監督管理。
《意見》還對改進非農建設項目佔補平衡管控方式、加強非農建設以外的佔用耕地管控、統籌推進補充耕地建設、健全補充耕地質量驗收與后期管護制度、嚴格補充耕地易地調劑、調動各類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遏制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開發各類非傳統耕地資源等作出要求。(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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