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於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2025年元旦起實施
2024年11月12日16:46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發布會現場。魯茂亮攝
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共同制訂的《關於加強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高層建筑指建筑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其中,建筑高度大於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筑。為進一步加強高層建筑高度管控,《意見》圍繞立項規劃、設計建造、竣工驗收等三個環節和提升設計建造技術支撐水平方面提出了12條具體意見。
11月12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金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意見》在國家要求按照城區常住人口300萬進行分級管控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新增人口100萬城市建筑高度控制線要求。即明確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城市嚴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同時,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審批把關,“確需新建超高層建筑的,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在引導高層建筑科學選址布局方面,《意見》要求加強消防、安全、風貌、交通組織方面的嚴格論証,推動消防等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在強化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建設、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制,在保障質量前提下對防火牆、幕牆空腔等關鍵部位及管道井防火封堵、排煙管道防火等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加大抽查抽檢頻率。同時,還應堅持全鏈條治理思路,強化各部門協同聯動,提升整個消防安全韌性水平。
(責編:耿志超、吳紀攀)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