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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地方探索“非獨生子女可享護理假”,彈性調整如何落到實處?

張玉峰 張瀚天
2024年11月13日11:14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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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生子女能否也能享受護理假?”“岳父母住院,可否申請護理假?”“老家遠在兩三千公裡外,護理假可否延長?”……

近日,《江蘇省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24)》發布。報告顯示,江蘇13市已全部進入中度老年化社會,其中南通、泰州、鹽城、揚州四市已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消息發布后,引起公眾有關“護理假”的討論。

根據2022年12月1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規定,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於5天的帶薪護理假。此后,江蘇多地也出台了相應的執行政策。 

最近,揚州、南通等地在現有政策基礎上,擬取消或放寬對“獨生子女”等限制條件,制定更為寬鬆的政策。面對當前的中度老年化社會,有網友提出,省內其他地方能否借鑒揚州、南通等地做法,推動實施更符合現實需求的護理假政策?

《揚州市老年人優待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揚州市人大常委會供圖。

《揚州市老年人優待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揚州市人大常委會供圖。

揚州等地擬取消“獨生子女”限制

今年10月,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剛頒布不久的《揚州市老年人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由揚州市民政部門牽頭保障和具體執行工作。

據悉,該《條例》是全國首部以老年人優待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它對護理假進行了明確闡述,“鼓勵用人單位為老年人子女或者其他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員提供時間、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每年享受累計不少於五天的護理假”等。

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放寬了“獨生子女”這一限制條件。在此之前,江蘇省內執行的政策明確要求,隻有“獨生子女”才可享受護理假。人民網調研時發現,獨生子女護理假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諸多阻力和困擾。

去年年初,南通市人大代表保鑫提交了一份《關於進一步出台育兒假、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等實施條例(細則)的建議》。保鑫代表認為,正在執行的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未明確“獨生子女”的認定文件,到底是憑“獨生子女証”,還是社區、街道証明?根據現行政策,部分獨生子女家庭若未領取獨生子女証或獨生子女証遺失,則無法享受護理假,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獨生子女証無法補領。這導致很多人因此而失去享受護理假的權利。

同年8月,南通市衛健委在答復中表示,如遺失或未辦“獨生子女証”,可由所在單位、常住地(戶籍地)社區出具“獨生子女証明”。

“在南通,尤其是中小型的民營企業,還存在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保鑫對人民網表示,南通市應盡快出台具體的實施條例或細則,明確具體護理假的執行辦法,“讓適用人群能充分享受政策紅利,甚至是擴大適用人群的范圍,比如取消‘獨生子女’限制。”

2024年9月2日,南通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對外發布關於公開征集《南通市養老服務條例(草案)》意見建議公告。公告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或其他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員需要進行照料護理的,鼓勵用人單位提供時間、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若新政策實施,南通非獨生子女群體也將享受到帶薪護理假。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圖書館副研究館員羅天也曾建議,將子女陪護假享受對象范圍由獨生子女群體擴大到非獨生子女群體,使享受陪護假成為普惠福利。“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的陪護假從獨生子女擴大到非獨生子女,是社會進步和制度公平的重要標志,能充分體現陪護假制度設立的初衷,體現國家對老年人的深切關懷。”

周先生考勤軟件上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剩余天數。受訪對象提供

周先生考勤軟件上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剩余天數。受訪對象提供

各省執行護理假政策標准不一

截至2023年末,江蘇60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89萬人,佔常住人口的24.5%,高於全國3.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573萬人,佔比18.4%,高於全國3個百分點。

邁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身體健康頗受關注,生病住院時,更需要子女照顧,因此,護理假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帶薪護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河南省最先提出。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獲得通過,明確獨生子女享有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2019年1月1日,《河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再次明確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的老年人,其子女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

2018年1月1日,《淮安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辦法》在江蘇省率先提出:“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者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五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目前,各地正在執行的護理假政策標准不一,主要體現在適用對象、休假天數、工資支付標准等多方面。其中,貴州、黑龍江、四川等地已將“非獨生子女”納入到享有護理假對象范圍。在安徽、陝西等地,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帶薪護理假,而非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帶薪護理假。

人民網從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目前,《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仍在執行,且是各地制定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政策的主要依據。據了解,南京、泰州、連雲港等地執行的相關實施方案,均與該條例保持了一致。

網友建言獲江蘇省衛健委回應

岳父母住院,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護理假嗎?老家遠在兩三千公裡之外,一來一回路途耽擱兩三天,護理假是否可以延長……伴隨著各地護理假的推行,不少網友也提出了一些現實問題。

今年年初,南京市民周先生為了照顧患病中的岳父,向單位申請了5天“子女護理假”,但因不符合政策要求,未能獲批。“我和我愛人都需要上班,為什麼子女護理假不能用在岳父母身上?”了解過相關政策后,周先生依然困惑。

人民網梳理發現,“獨生子女護理假是否適用於岳父母或公婆”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南京、淮安、鎮江、宿遷等地政府官網上,不少網友均提出了相關疑問。對此,有關部門回應稱,照顧公婆、岳父母不能享受護理假。揚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人員解釋稱,根據《民法典》,公婆、岳父母屬於姻親,不屬於父母子女關系。

“作為夫妻一方,如果隻能一人抽出時間前去照顧父母,能否不限制‘必須是父母’呢?”周先生為了照顧生病臥床的岳父,最終以請事假的名義獲批。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截圖。

近日,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提出:“江蘇省獨生子女護理假,每年隻有5天,能不能借鑒其他省份多給幾天假,讓我們好陪在父母身邊多照顧幾天。”

對此,江蘇省衛健委回復稱:“對於網友建議中提及的延長時間的問題,省衛健委將聯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調研,並結合江蘇省實際予以完善。”

“揚州的這個條例,開了護理假能夠‘彈性’調整的好頭。”江蘇省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張春龍認為,所有子女享受帶薪護理假是可行的,護理假取消“獨生子女”限制,實際上是為各市政策調整提供了參考。

民政部養老服務專家庫成員,江蘇老齡文明智庫專家、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服務分會常務理事李靜建議:“政府部門應根據群眾反映的最現實、最急迫問題,繼續調整完善,如進一步放開子女身份限制,對異地居住的子女適當延長護理假等。”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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