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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江蘇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將迎新變化

2024年11月22日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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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出台《江蘇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與傳播,有效防御氣象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全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高質量發展。

《辦法》共20條,明確了預警信號的種類、級別、發布規范、傳播要求以及保障措施和監督管理等內容。其中,預警信號主要包括台風、暴雨、強對流(含雷電、冰雹、龍卷風等)、暴雪、高溫、寒潮、大風、大霧、霾、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的級別依據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辦法》規定,預警信號由氣象台站統一向社會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氣象台站應當按照本省設置的標准發布預警信號,並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信號,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和機構。為確保預警信號廣泛傳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接收到預警信號后,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開展必要的處置工作。各類新聞媒體和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建立預警信號快速發布通道,及時、准確、無償播發或者刊載預警信號。

為保障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的順利開展,《辦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將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同時,加強應急通信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建設,在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預警信號接收和播發設施,並保証設施的正常運轉。

江蘇省氣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推動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更加及時、高效。同時,不斷提高預警信號發布水平,提升防災減災能力,保障百姓安全福祉。(張宣)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附:《江蘇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

(責編:黃竹岩、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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