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南京擬允許房票跨區安置
2025年03月12日07:13 |

為進一步滿足被征收人多樣化安置需求,持續放大房票政策效應,推動南京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3月11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牽頭起草了《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和此前各區執行的房票政策不同,此次新政最大的亮點是允許跨區購房。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市住房保障和房產部門將建立全市統一的房源超市系統,經各區房產部門審核后的安置房、商品房統一通過各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並在房源超市系統中開展房源公示、兌換相關工作。未經公示的房源不參與房票安置。
值得關注的是,新政的適用范圍也進一步擴大,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也可適用。征求意見稿第二條“適用范圍”提到,南京市行政區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征收集體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適用本辦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票安置場景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不僅如此,房票可以用於購置公寓、儲藏室、車位、商辦等。征求意見稿明確,房票是各區人民政府出具給被征收人用於購置南京市安置房、商品房、公寓、儲藏室、車位、商辦等的結算憑証。
對於房票的結算、使用與提取,征求意見稿指出,江北新區管理機構、各區人民政府或其確定的房票管理部門應及時為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結清房票對應款項。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使用房票,購房后的房票余額,可以向房票管理部門申請兌付現金。征收集體土地涉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使用房票票面金額超過90%的,購房后的房票余額,可以向房票管理部門申請兌付現金。(劉暢)
來源:南京晨報
(責編:張鑫、耿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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