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印發2025年版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
2025年03月21日07:07 |

日前,江蘇印發並實施《江蘇省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2025年版),對2021年印發的第一批負面清單范圍進行了拓展。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結合最新政策和監管要求,2025年版負面清單增加了土壤利用和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修復兩大部分內容。借鑒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對有關生態破壞典型案例整改要求,負面清單在河道河塘生態管控、造林綠化活動、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進行了補充。
此外,負面清單中還列明了重要生態空間保護修復、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禁止行為,包括禁止“環湖造城”、圍湖造田、以“污染搬家”方式轉移污染物、向天然開放水域放流外來物種等。嚴格控制太湖流域聯圩並圩、限制任意改變河水流向、嚴禁私自移植古樹名木等行為。科學合理開展自然生態系統保護修復,促進生態系統自我調節和有序演化。
(記者/鄭偉 夏敬棟 編輯/張萌)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荔枝新聞中心
(責編:張鑫、耿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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