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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部署2025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2025年04月19日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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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江蘇省教育廳部署2025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經批准,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

A類高校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高校要科學、周密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內容須包括領導機構、招生專業及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報名條件及方式、高校考核程序及辦法、錄取規則、監督機制、咨詢及申訴渠道等。要科學合理確定報名條件,不得簡單以論文、專利、中介機構舉辦的競賽(活動)等作為報名條件和初審通過依據。以賽事証書作為報名條件和初審依據的,原則上應為國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科競賽。要科學確定招生專業,原則上以基礎學科和特色學科專業為主,不得擅自擴大現有招生規模。要按照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有關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使用辦法。高校的招生簡章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在蘇高校須於4月23日前將招生簡章報省教育廳核定。

4月底前,各高校須將招生簡章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教育部批准新增高校參加試點的,參照本通知精神執行。

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報名工作(具體時間以高校招生簡章規定為准)。已參加我省高考報名且符合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高校招生簡章的要求進行報名。高校領導干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原則上不得報考本校,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批准。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報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5月25日前,高校組織專門力量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及時告知考生初審結果,並在本校網站公示,同時將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証書等應在高校規定的報名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高校考核和入圍名單確定

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科學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注重對學生的“好奇心、探究欲、問題意識、質疑精神、意志品質”等因素考查。有條件的高校要積極探索在校考中增設體育科目測試,測試項目由高校根據中學教學實際自主確定,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高校考核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進行(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考生須及時關注報考高校發布的考核名單及考核時間等信息。高校要落實“招考分離”要求,由不同部門分別負責命題、組考、閱卷評分等工作。要在校級層面統籌開展校考工作,不得下放至院系。要細化筆試命題、制卷、保管、分發、施考、回收、評卷等關鍵環節管理,確保試卷試題安全保密,成績處理及發布准確無誤。面試過程應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評委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各高校經本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並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管理系統。省教育考試院對入圍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公示,考生所在中學和入圍高校應分別在學校網站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所在中學(或單位)、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准、入圍高校及專業等,並保留到當年年底。

考生志願確認或填報

5月31日前,通過A類高校初審的考生,須登錄考生服務平台(網址為:gk.jseea.cn),確認報考A類高校志願及順序。B類高校的入圍考生須在我省高考志願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志願。考生的專業志願須在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願。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高水平運動隊3類志願之間不得兼報,符合多項入圍資格的考生,隻能選擇其一填報。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或填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招生志願的,視為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投檔與錄取

對於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確認或填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願的入圍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1.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且高考文化分不低於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2.凡入圍A類高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前,根據高校提供的入圍考生排名、考生確認的志願及順序,結合院校招生計劃數進行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3.凡入圍B類高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后、本科批次投檔前,根據考生所填志願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被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對不符合錄取標准的考生,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以便考生參加后續批次投檔。

各高校完成綜合評價錄取后,應及時將錄取名單上傳管理系統並在本校網站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專業等。(楊頻萍 程曉琳)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責編:張鑫、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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