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修訂印發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2025年05月20日07:00 |

原題:江蘇修訂印發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為加強江蘇省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近日,省文旅廳修訂印發《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從認定周期、申報條件等方面作出優化調整。《辦法》將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周期由原來每五年開展一次,縮短為原則上每三年開展一次。同時,鼓勵各地加大對中青年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培育力度,對於取得突出業績成果的中青年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可放寬申報條件。增加對於集體傳承、大眾實踐、分工協作的項目,探索認定傳承有序、積極實踐的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群體。
記者│鄭凌 何斐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荔枝新聞中心
(責編:張鑫、龔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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