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農村“吃席”超50人需報備 廚師要“亮証”

原題:全省首個!宿遷明確:農村“吃席”超50人需報備,廚師要“亮証”
從明天(7月10日)起,只要是在宿遷農村,辦一場50人以上的“流水席”,需提前到村裡報備、查驗廚師健康証,這將成為舉辦者的“必修課”。據悉,宿遷市近日正式出台全省首個《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直面長期存在的監管難點,旨在為承載著濃濃鄉情的傳統宴席系上制度“安全帶”,讓“流水席”成為真正的“放心宴”。
記者了解到,《辦法》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細化落實《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要求,通過運行“雙主體責任+四級屬地”機制,構建“舉辦者+承辦者自查自控、市縣鄉村四級屬地管理、部門協同”責任體系,實現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全域覆蓋、責任有效銜接。
在鄉村,婚喪嫁娶、喬遷祝壽時的“流水席”,不僅是一場味蕾的盛宴,更是維系鄰裡情感、傳承鄉土文化的重要載體。然而,這份熱鬧背后,卻長期存在著一個令人擔憂的“隱秘角落”:傳統的農村聚餐往往場地簡陋,露天操作,缺乏專業的消毒和冷藏設施。食材來源、廚師健康狀況、加工過程是否規范,全憑舉辦者的經驗和承辦廚師的“良心”。
“以前辦酒席,都是找個相熟的廚師,買菜、洗菜、燒菜都在院子裡,菜肴在夏天容易變質,在冬天容易冷卻,說實話,自己心裡也打鼓。”一位村民向記者坦言。
這樣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近年來,因農村集體聚餐操作不當引發的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在全國偶有發生,每一次都為社會敲響警鐘。如何讓傳統習俗與現代食品安全理念接軌,成為一道亟待破解的社會治理難題。宿遷此次出台《辦法》,正是對這一社會關切的正面回應,其核心目的並非限制,而是規范與保障。
過去,農村聚餐一旦出事,往往面臨“誰來負責”的難題。舉辦者覺得委屈,承辦的流動廚師可能早已不知去向,監管部門也因其臨時性、分散性而難以介入。
《辦法》的創新之處,在於織就了一張“雙主體+四級屬地”的責任網,讓責任不再懸空。
這首先意味著,辦酒席的“東家”和掌勺的“廚師”都成了第一責任人。《辦法》明確,舉辦者和承辦者(流動廚師團隊)共同對食品安全負責。這改變了過去“廚師一包了之”的模糊狀態,倒逼舉辦者在選擇廚師、採購食材時更加審慎。
更重要的是,監管力量沉到了最基層。《辦法》構建了市、縣、鄉、村四級聯動的管理體系。村(居)委會不再是“旁觀者”,而是變成了“信息員”和“登記員”,負責接收聚餐報備。鄉鎮(街道)則成為“指導員”,接到報備后,會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檢查從廚師健康到餐具消毒的每一個細節,及時發現並糾正隱患。正如一位基層市場監管干部所說:“我們終於有了明確的抓手,可以從‘事后補救’變為‘事前預防’,把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
如果說責任體系是“骨架”,那麼《辦法》中一系列具體細致的規定,就是保障安全的“血肉”。這些規定,推動著農村聚餐從“憑感覺、憑經驗”向“有標准、照章辦”的深刻轉變。
廚師必須“持証上崗”:未來,在宿遷農村掌勺的廚師,不僅要有好手藝,更要有《健康証》和食品安全培訓記錄。這無疑是對“農村流動廚師”這一群體的專業化提升。
事前報備成為“硬杠杠”:除喪事外,50人以上的聚餐都需提前48小時報備。這一規定看似簡單,卻為監管介入和現場指導留出了寶貴的時間窗口。
高風險環節被“重點關照”:《辦法》對食材採購索証、禁止使用亞硝酸鹽、生熟食品分開、餐具規范消毒等都作出了明確要求。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對於100人以上的宴席,強制要求食品成品留樣。這相當於為每一場大型宴席配備了一個“黑匣子”,一旦發生問題,留樣將成為追溯源頭、科學認定的關鍵証據。(孫旭暉)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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