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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多地多家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被查處整改

2025年07月25日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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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最新通報!江蘇多地多家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被查處整改

近日,南京、無錫、南通、徐州等多地集中通報了暑期違規校外培訓情況,相關查處和整改情況也進行了通報。

據了解,此次通報的違規補課典型案例,都是“換馬甲”“打游擊”式違規的典型代表,並提到了“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問題。此輪通報是一記響亮的警鐘,一次執法的亮劍,清晰傳遞出江蘇對“雙減”政策落地的堅定決心——對任何形式的違規學科培訓,露頭即打、絕不姑息。

【南京】發布《2025年暑期違規校外培訓查處情況通報(一)》

近期,根據《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於做好2025年暑期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的通知》(蘇委教工秘函〔2025〕7號)要求,按照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安排,南京市教育局指導江北新區、鼓樓區、棲霞區、江寧區、六合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和屬地街(鎮),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培訓線索進行實地核查,現將有關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機構名稱:某托管中心

地址:江北新區葛塘街道鬆楊路92號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發布培訓廣告。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違規學科類培訓,立即撤除違規培訓廣告﹔

3.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開展相關業務,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處理。

機構名稱:某托管中心

地址:江北新區葛塘街道鬆楊路120號

違規情形描述:

1.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2.后門消防通道堆放雜物,影響逃生救援。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違規學科類培訓﹔

3.立即清除后門雜物,保証消防通道暢通﹔

4.按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開展相關業務,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處理。

機構名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江北新區葛塘街道美利廣場2樓-11-1

違規情形描述:

1.疑似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2.一側疏散通道呈鎖閉狀態,影響逃生救援。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警告其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3.責令其強化安全管理和培訓,確保消防逃生通道暢通﹔

4.按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開展相關業務,強化后期巡查、復核,視整改情況做出進一步處理。

機構名稱:王某某工作室

地址:鼓樓區金輪峰華名座307室

違規情形描述:

1.違規炒作高考狀元及培訓(培養)效果,制造焦慮﹔

2.涉嫌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工作室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違規宣傳,下架相關宣傳視頻﹔

3.責令其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機構名稱:某托管中心

地址:棲霞區燕子磯街道徐家村19號金浦紫御東方一期8幢102號鋪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學科類培訓﹔

3.責令其退還違法所得。

機構名稱:某托管中心

地址:棲霞區西崗街道萬達茂金街106室

違規情形描述:

1.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宣傳﹔

2.未在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

3.室內消防栓被遮擋,未配置滅火器。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機構名稱:某托管中心

地址:棲霞區堯化街道堯佳路68號新茂國際中心6層C2、C3、B3、B4室。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學科類培訓,退還違法所得﹔

3.處以罰款2860元。

機構名稱:某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箔路999號黃金海岸廣場第三街區8棟107室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學科類培訓,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機構名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百家湖分公司

地址:江寧區秣陵街道雙龍大道1680號19幢101百家湖1912街區14#201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約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學科類培訓,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3.責令其退還培訓費用15萬元。

機構名稱(個人):唐某

地址:雄州街道新棠路雨庭花園六樓一住宅

違規情形描述:以托管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整改情況:

1.檢查人員現場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宣講﹔

2.責令其停止違規培訓行為﹔

3.退還培訓費用13200元

根據國家“雙減”政策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相關區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后期巡查,跟蹤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南京市教育局將積極回應違規培訓舉報,並會同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對違法違規培訓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蘇州】10家機構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舉辦學科類培訓

【無錫】12家機構進行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

【南通】1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

【徐州沛縣】3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

記者 葛靈丹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責編:張鑫、耿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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