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江蘇告別高速公路“天價救援費”

原題:高速公路“天價救援費”,將成歷史!
9月1日起,江蘇省內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的,一律免收救援拖車、吊車費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突然拋錨或發生事故,等待拖車時除了焦慮,往往還擔心“天價救援費”。這樣的煩惱即將在江蘇成為歷史!8月8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得重磅利好消息:自今年9月1日起,凡在江蘇省內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的車輛,救援所需的拖車和吊車服務,將一律免收費用!
拖車費和吊車費,是高速公路救援服務中的兩項核心費用。記者查詢發現,按照2019年江蘇制定的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務收費標准,拖車費的基價按車型從200元/車次到350元/車次不等,根據拖車裡程,再加收每公裡5元到20元作業費。一般來說,清拖一次的費用從兩三百元到七八百元不等。吊車費的基價從600元到1000元不等。但在實施過程中,由於大量作業被“外包”給社會救援機構,使得吊車費成為“天價救援費”的重災區。2023年一名貨車司機就曾在外省遭遇10公裡路程被收取2.1萬元救援費,其中1萬元是吊車費。
為確保“免費”政策順利惠及群眾,江蘇新政規定,高速公路上的車輛救援服務,將由各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兜底”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執行者,主要是各運營單位組建的、具備資質的專業救援隊伍。清障救援機構應遵循安全、高效、規范、就近的原則,將高速公路故障車輛免費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處或服務區,高速公路事故車輛則免費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地點。在救援力量緊張時,運營單位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社會救援機構參與,但無需車主支付拖車費。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除拖車和吊車這兩項高速公路核心救援服務的費用,對於車輛搶修、貨物駁載、轉運、保管等后續產生的勞務性服務,仍實行市場調節價,需要車主與服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車主有權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服務機構,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或阻攔車主選擇的救援機構進場服務。
此外,在普通公路或城市道路上發生車輛故障或事故需要救援的,相關服務收費仍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當事人與救援方協商確定。
記者了解到,此前國內少數省、自治區已經實施了高速公路免費救援政策。但相比而言,多為免除拖車費。江蘇則是將拖車費、吊車費兩項費用“全免”,將惠及絕大多數需要高速救援的車輛。
來源:揚子晚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