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現場無專人管理 蘇州昆山一公司被罰3萬元

原題:江蘇省應急管理廳公布違規動火作業典型案例
違規切割油管引發火災,公司被罰3萬元
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動用明火或者可能產生火種的檢修作業都屬於動火作業。作業現場電焊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8月12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公布4起違規動火作業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生產經營單位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動火作業無專人現場管理,公司被罰2.4萬元
6月26日,蘇州市相城區太平街道執法人員對蘇州智鑫富機電五金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廠房頂部正在進行噴粉挂件動火作業,未發現有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蘇州市相城區太平街道辦事處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2.4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切割油管引發火災,公司被罰3萬元
5月14日,淮安市清江浦區應急管理局根據火災事故線索反饋,得知轄區內某企業外包單位淮安市四方鍋爐銷售有限公司動火作業發生火災事故。執法人員當天立即對該公司進行執法核查,查明該公司事故當天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工人姜某獨自切割導熱油管過程中產生高熱引燃導熱油,動火現場安全管控措施無人督促落實,導致廠房火災。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清江浦區應急管理局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擅自變更作業地點未審批,公司被罰1.3萬元
2024年4月,南京江北新區應急管理局對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某企業需要定期開展動火作業,相關業務由承包商南通通博設備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負責。
經查,該公司1名員工於2024年3月開展過焊接作業,在作業過程中,擅自變更作業地點且未進行重新審批,未告知屬地單位(化工企業)。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該公司存在違規進行高處作業的行為。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規定。南京江北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結合裁量權基准,給予該公司警告,作出罰款人民幣1.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相關負責人員給予警告,作出罰款人民幣2350元的行政處罰。
電焊現場無專人管理,公司被罰3萬元
2024年1月,蘇州昆山市周市鎮執法人員對昆山樅昆精密機械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當月開展電焊動火危險作業。檢查企業台賬及監控時發現,作業現場姜某獨自正在進行動火作業,未發現有專門人員進行現場管理,動火現場安全管控措施無人督促。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周市鎮人民政府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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