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讀懂︱江蘇人居環境獎申評新規

原題:一圖讀懂︱江蘇人居環境獎申評新規來了!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申報和評選管理辦法》《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評選標准》,進一步規范人居環境獎的申報與評選管理。改善人居環境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示范價值的項目,將被授予 “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改善人居環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設區的市、縣(市),將被授予 “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
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目前江蘇共有15個城市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獎、數量全國居首,共有60個項目獲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
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和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的評選都是每2年開展一次,奇數年為申報年,偶數年為評選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組成部門及派出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可申報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該獎項圍繞主題申報,在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和宜居鄉村等方面具有重要示范價值的人居環境建設項目都可申報。
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申報,評選范圍為城市(縣城)建成區。評選標准共設置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等8大類、51項指標。
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實施動態管理。獲獎的項目,如無法正常運行維護,或發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破壞歷史文化資源等事件,或發生嚴重違背城市發展規律的破壞性“建設”等行為,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查實,撤銷獲獎稱號。
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命名有效期為5年。獲獎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在有效期滿前一年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復查申請,並提交自評報告。未申請復查的,稱號將不再保留。
據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從獲得“江蘇人居環境獎(范例)” 的名單中,擇優推薦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范例)”以及“迪拜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范例獎”。同時,從獲得 “江蘇人居環境獎(綜合)”的名單中,擇優推薦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綜合)”以及“聯合國人居獎”。
一起來看一圖讀懂。
記者 白雪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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