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修訂通過 多項政策激勵有志青年投身國防事業
2025年11月28日07:00 |
原題:《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修訂通過
多項政策激勵有志青年投身國防事業
11月27日,《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據介紹,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激勵有志青年投身國防事業是本次修訂的重點,從多個方面強化了政策的支持力度。新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在消除應征對象的后顧之憂方面,修訂后的條例規定應征公民參加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其所在單位按正常出勤對待,不得以此為由扣減其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補貼等,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在強化入伍對象的優撫優待方面,要求批准入伍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規定的標准及時足額發放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適當提高到軍隊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服兵役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准。
修訂后的條例明確從本省入伍的普通高等學校、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和在校生獎勵金的發放標准。規定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規定享受升學復學、攻讀碩士研究生、教育資助、課程免修、轉專業等優待政策。
修訂后的條例對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征集服現役,新兵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等違法行為,細化了上位法規定的罰款具體額度。同時,規定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拒不改正的,依法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准出境或者升學復學,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萬承源)
來源:揚子晚報
(責編:張鑫、耿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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