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出金融業“16條”助力民營經濟發展
2026年05月19日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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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江蘇金融監管局出台《江蘇金融業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六條措施》,引導金融機構以高質量金融服務賦能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措施》強調嚴禁對民營經濟融資設置隱性壁壘和歧視性條款。要求機構全面梳理檢視制度流程,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統一標准,提供公平公正金融服務,並強化逐級傳導。
《措施》注重推動銀行建立健全“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敢貸願貸方面,要求銀行細化民營小微融資盡職免責情形和認定標准,注重履職實質認定,合理放寬不良容忍度。能貸會貸方面,要求金融機構明確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牽頭部門,鼓勵設立工作專班﹔支持有條件的機構設立科技金融特色機構、OPC專業服務機構(團隊),優化評審體系﹔要求機構在內部考核中增加民營經濟融資業務權重,明確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幅度。
據悉,截至2026年3月末,江蘇民營企業貸款余額8.29萬億元,較年初增加2913.6億元。(馬燕 杜勁)
來源:揚子晚報
(責編:張鑫、龔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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