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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機制

2026年05月30日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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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江蘇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機制

從“事后滅火”到“事前防火”

無錫市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近日接到一起投訴:一名網絡主播因公司倒閉被拖欠工資7000元。中心介入后,公司負責人承諾限期付清,逾期不支付的,網絡主播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幸運的是,她手裡有勞動合同、排班表和工資條,勞動關系清楚。”無錫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副院長徐心怡話鋒一轉,“但實際上很多新就業群體與企業的合作方式復雜,不能簡單套用傳統勞動關系,可他們的合法權益,同樣需要被看見、被守護。”

如何為這份“靈活”托底?江蘇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機制,努力編織一張從“事后滅火”到“事前防火”的維權保障網。

合同名稱不重要,用工事實才關鍵

同一座城市,另一起案件讓調解員頗費心思。網絡主播張女士與公司約定每天直播4小時,但她認為,直播前准備2小時、直播后復盤1小時,每天至少工作了7小時,卻沒有加班費,這不合理。問題在於,她簽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藝人經紀合同——無需考勤,薪酬按平台收益提成。

這算不算勞動關系?加班費該不該給?案件被遞交至無錫市新吳區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經深入調查,調解員引導雙方就工作時長、薪酬結構等核心要素重新協商,最終促成和解。

“合同名稱不重要,用工事實才關鍵。”無錫市人社局調解仲裁處處長羅志峰介紹,基層仲裁員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主要看“三把尺”:是否存在考勤排班等支配性勞動管理的人格從屬﹔工作是否屬於企業經營范圍事項的組織從屬﹔是否領取固定工資等經濟從屬。三條都滿足按勞動關系處理,否則一般會引導雙方通過民事途徑或調解平台尋求平衡。

這一思路在一起集體爭議案件中得到了驗証。8名大型連鎖超市專送騎手被公司要求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並簽訂項目轉包協議。當公司更換合作方時,騎手們主張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案件審理沒有拘泥於形式上的“個體戶”身份,而是基於用工事實認定了雙方勞動關系,最終促使企業按每人7500元標准進行了賠付。

從“摸著石頭過河”到“有規可依”

過去,面對平台企業通過外包、關聯公司拆分等方式規避責任的現實困境,基層調解曾長期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

這一局面在2024年2月迎來轉折。人社部印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等3份文件,首次明確了“算法透明”“最長接單時間”等操作性規則。“有了指引,心裡就有底了。”多位基層仲裁員表示,有了明確的上位指引,大量糾紛在窗口咨詢階段就能清晰“對號入座”,避免矛盾升級。江蘇各地積極響應,蘇州、宿遷分別出台本地化用工管理和勞動關系認定指引,南京、常州等地推動平台企業規范簽訂勞動合同或書面協議。

快遞員李剛的遭遇就是一個印証。去年5月,李剛入職宿遷安舜物流公司從事快遞配送、攬收工作,然而不到3個月,公司就通知他“承包”片區,試圖以此否認勞動關系。李剛不同意,公司便拖欠工資,也一直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社保。無奈之下李剛於今年1月申請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加班費、雙倍工資、經濟補償等。仲裁委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最終裁決公司支付各項費用合計22200元。

問題的解決效率也在提升。宿遷明確新業態糾紛“當天聯系反饋、一周內調解結案”﹔蘇州姑蘇區推出“1小時響應、15天辦結”機制﹔徐州建成“勞動爭議聯合調處業務平台”,打通仲裁、法院、工會三方數據壁壘,案件流轉周期縮短35%。一個覆蓋城鄉的調解網絡已然成形。

服務關口前移,預防走在維權前

成效顯著,但挑戰仍在。

採訪中,快遞員、網約車司機反映最多的是罰款問題——違反制度、被投訴、差評,公司可在配送費中扣除100至1000元不等的罰款,而他們與平台合作時,往往通過手機簽訂格式合同,很多人不看內容就直接點了同意。更棘手的是,一些平台更改算法后僅以短信通知,忙於跑單的勞動者根本無暇顧及。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矛盾糾紛的高發區並非美團、餓了麼等平台巨頭,而是中小型直播電商、配送公司。“大平台算法透明、按單結算,反而糾紛很少,出問題的多是機制不完善的小公司,維權難度大。”徐心怡坦言。

為此,江蘇人社部門積極融入社會治理工作大局,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機制,推動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入駐綜治中心,努力將勞動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全省已在市縣、鄉鎮街道及重點行業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調解組織212個、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處中心140家,實現市縣100%全覆蓋,其中鄉鎮級調解組織承擔了24.5%的糾紛調處任務,結案率100%。

與此同時,江蘇正積極將新就業群體管理服務關口前移。在勞動者端,依托“就在江蘇”平台,智能匹配、精准推送適合新就業群體的就業崗位﹔利用技能夜校、行業組織大力推動新就業形態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勞動者提高適崗轉崗能力,拓寬職業發展通道。在企業端,加強對新就業形態企業合規用工指導服務,引導平台企業常態化開展勞動規則協商懇談﹔“一企一策”提供就業、人才、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等服務。(黃紅芳)

來源:新華日報

(責編:張妍、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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