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發布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新政 8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7月10日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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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據《常州日報》報道,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業務相關規定的通知》,四項核心優化政策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
首先是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的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發生逾期繳存的家庭,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未結清的商業住房貸款,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需要注意的是,在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只能按申請單筆提取,且除償還商貸外,不能辦理其他非還貸類提取。
在此基礎上,新政進一步擴大還貸提取對象,支持家庭代際互助還貸。借款人和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時,若賬戶余額不足,可同步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有效減輕家庭整體還貸負擔。
在購房貸款方面,新政提高了綠色建筑貸款額度。繳存人在常州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二星級及以上住宅類綠色建筑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增加30萬元,並可與其他貸款額度支持政策疊加使用。綠色建筑星級以常州住建部門評價結果為准。
新政還同步放寬商轉公貸款限制。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還清后,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將不再受貸款次數限制。
(責編:張鑫、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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