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河湖长制指导意见 年内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2020年01月09日07:12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年内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由“高强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提供行动指南。

《意见》明确了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控源截污,今年底前,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0.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控制目标。突出节水减排,今年底前,全省70%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建成节水型示范区。突出整违治乱,集中攻坚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项目,推动洪泽湖长效管护,加快京杭大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严格控制水域岸线开发性项目建设,全面遏制违法侵害河湖行为,今年底前全面完成“两违三乱”专项整治任务。突出“消劣除黑”,开展全省河湖水面漂浮物歼灭战,全面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广农村河道“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多管齐下整治农村水环境。高要求推进水生态康复,今年底前,主要湖泊渔业养殖面积压缩到65万亩以内,恢复水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主要河湖生态优良率达到70%,全省70%以上的市、县(市)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成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25个。

我省把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省“六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一年多来,列入水利部台账的2050个“清四乱”问题全部按期完成整改,省内自行排查的37200个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国家交办的长江岸线68个拆除取缔项目全面完成。全省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416千米、拆除违法建筑近250万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8700多亩。 (吴琼 卿凤 程瀛)

(责编:萧潇、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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